原本一起普通的著作权纠纷官司,却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引出问题:“西部歌王”王洛宾是否对《达坂城的姑娘》等民歌享有著作权?昨天,“女子十二乐坊南京演奏会被指侵权案”(早报于16日曾报道)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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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2006年女子十二乐坊南京新春演奏会的组织方指出:由于王洛宾对《达坂城的姑娘》这些原本存在的民歌仅仅是“记谱”,根本不享有著作权。而本案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王洛宾及其继承授权该组织代为维权)的代理律师翁冶中则称,多个歌本上都明确记载王洛宾对上述争议歌曲是“记谱、译配”。这里的“译配”即说明王洛宾对诸多民间歌曲进行了“改编”、里面倾注了他的智力劳动和心血,按照我国法律,王洛宾仍享有著作权。法院定于2月6日第三次开庭审理。法律界人士称,本案暴露出法律对一些民歌著作权如何保护的问题,即那些沉入民间发掘整理民间歌曲的“王洛宾们”及其劳动是否应属于“被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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