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鹏飞 绘
新事
据统计,目前全国流浪少年有上百万,83%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残障未成年人犯罪增多,重复犯罪增加。
如何为这部分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罪犯提供救助,改善生活、学习状况,防止二次犯罪?2006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设立了“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社会捐助,独立管理,帮助一批流浪未成年人解决生存问题,回到工读学校、福利院,回到父母身边。法院还专门制订了《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首批社会慈善人士捐助的5万元基金已经到位。
故事
“我在那里不开心,已经走了……”2006年7月的一天,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收到了一封信。信寄自内蒙古,是16岁的蒙古族聋哑少年聪聪(化名)写的。
写信前一个月,聪聪涉及盗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被判免予刑事处罚。法官们多方联系,没能找到他的家人,只好把他安置到内蒙古老家的一家救助中心,就是信上说的“那里”。
聪聪两岁时生病失聪,2005年5月被一聋哑人拐走。“离开了救助中心,一个聋哑少年该如何生活?”法官们焦急起来。信上聪聪还说,他终于知道失散的母亲在集宁,要去找妈妈。
“去集宁!”法官们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聪聪母子,一间7平方米的小屋,生活很苦。法官们把少年法庭的捐款转给了母子俩,又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帮助聪聪。
2006年10月,“判后救助专项基金”刚建立,法官们又想到了聪聪,决定先给聪聪配备助听器。10月30日,少年法庭一行人带着聪聪来到了海淀医院耳鼻喉科。经过听力测试,配上了合适的助听器,聪聪有了双新“耳朵”!
医生说,聪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听力和语言锻炼,才能适应新的语言环境。虽然还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交流,但他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喜悦的神情,在戴上了助听器后就迫不及待地与手语翻译对话,学起了简单的用语。
“新耳朵”还要进行康复训练,聪聪的未来也需要好好安排。法院和一所民间慈善机构协商,为他安排了住处,聪聪帮着做饭,有了工作,解决了温饱。“我想留在这里。”他说。
“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由此多了一份记录:配备助听器2个及电池20个10600元;买保暖内衣69.9元,袜子两双11.8元,鞋99元,象棋16元;2006年11月16日买的鞋不合适,重新买男休闲鞋39.9元,男布包9.9元,男登山鞋59元……
专家看法
我们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很多是孤儿、流浪儿童或者残疾人,“早上没汤,中午没饭,晚上没床”。
我们的判后救助,帮一些孩子回到了父母身边。但是还有不少孩子没法找到合适的监护人,我们通过社会上的慈善捐款建立基金,可以帮这些孩子克服某些短期的困难,但要解决长期问题,需要国家和社会的更多关注。对于这些孩子,有句话说得好:国家应该是他们最高的监护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尚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