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腿高位截瘫、海洛因、低保户、大毒枭,把这几个词联系在一起就是去年福建安溪“3·8”贩毒案。昨天,该案主犯郑武庆被泉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其他4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不等的刑罚。宣判后,几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昨天上午10点,警车呼啸着驶入安溪法院。警车后门一打开,车上陆陆续续下来了5个穿着囚服的男女犯人,其中一个女犯跛着脚,郑武庆是最后一个下车的。由于行动不便,郑坐在车厢的地上,头发花白,头上还戴了一顶棉帽,由于郑大小便失禁,他在车上便了一裤子。下车时还是其他同案犯背着他进了审判庭。自称贩毒是为了还债
据了解,现年59岁的郑武庆,高中文化,因意外双腿被截肢,此前,在安溪经营了多家发廊店,之后全被政府取缔。
2005年1月,郑武庆因贩卖毒品罪被安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但在缓刑期内,郑却不思悔改,在判刑后还不到3个月,郑一边领着当地政府发给的低保金,一边开始大肆贩卖海洛因。从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郑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几名外地的毒贩子,多次从厦门、广东等地购买毒品带回安溪县城的家中贩卖。
在审理中,郑交代,再次贩毒是因为此前法院的判决让自己一直抱着残疾人犯了罪政府最后也拿自己没办法,加上自己因为此前做生意亏本和身体原因欠下了一大笔债,为了维持生活,只好又走上犯罪道路。保姆推轮椅送他进“货”
据了解,郑长期与同是跛脚的残疾妇女刘某同居,并长期雇佣一个云南籍的专职男保姆李某侍候自己的生活起居,此外,和远方亲戚陈某及邻居李某也经常有来往。在整个运输、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这几个人起着关键性作用。
开始,男保姆专门推着轮椅,搭长途汽车护送郑到广东、厦门等地“进货”,以每克140-190不等的价钱买进毒品,再分装加价卖出。在“道”上混熟了以后,郑开始指示姘妇刘某和自己认为比较可靠的亲戚陈某结伴前往购买。而邻居李某过来串门时,也时常帮郑包装毒品出售。生意火卖毒像卖菜
两年间,郑武庆的住所成了一个半公开的专门贩卖毒品的“小卖部”。每天,来小屋购买的吸毒人员络绎不绝,在这里,卖毒品就像市场卖菜一样。
郑等人把每克海洛因分装成好几份,散装在塑料吸管里,再把两头粘住。按不同的重量,每管价格为20-35元不等。吸毒人员来了的话,敲敲窗户递进钱,就有人把海洛因递出,交易十分方便。在公安机关侦查监控期间,郑的家门口平均每天有79人次前去买毒,最多时一天买毒人员超过93人次。
昨天,刘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亲戚陈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保姆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邻居李某则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据海峡都市报今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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