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郑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
今年开始,郑州地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从10%上调至1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记者栾姗尚若云
调整背景
据统计,2000年,郑州平均房价每平方米1200元,2006年10月达到每平方米3355元,上涨近2.8倍。但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直未做调整。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满足广大职工购买住房的需要,做出本次上调,下一步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也将由30万元调整到40万元。
政策细节
以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2%~10%。这次调整为5%~12%。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2%。
而且,本次调整还照顾到低收入家庭。凡是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10%;达到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8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这样,不但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缴存比例,也明确了高收入家庭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本次调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做了规定,这些人可自己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均纳税收入计算。
提取规定
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也有政策调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可随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支取,但要按照下列规定列支: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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