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段时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反馈的情况看,作风建设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有因为事业心、责任感及工作能力不强所造成的,也有因为办事程序不合理、职能配置不科学及体制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
“三制”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负责到底。限时办结制要求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责任追求制则是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予以责任追究。这“三制”既各有所侧重,又环环相扣,相互配合,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提供了制度保证。
要确保“三制”持续运转,发挥长效,关键是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对实行制度的监督力。制度的价值在于执行,如果不执行或执行打折扣,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摆设。
只有把“三制”的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才能使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以制度建设促行政效能建设的初衷才能落到实处。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工作不力的干部实行问责,对干部触动很深、对工作推动很大,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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