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法鉴科采访时发现,目前在该科受理的哈市所有精神类司法鉴定中,有四成犯罪嫌疑人犯法后为了逃脱制裁装疯,而另一部分接受鉴定的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确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后大多都“回归社会”继续为所欲为。
年初,哈市中年男子赵某喝醉酒后将弟弟家的房子点着,家属申请为其进行精神鉴定,结果发现赵某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名17岁的男孩伙同他人盗窃,由于男孩的姐姐曾有精神病史,家人申请为其进行鉴定,结果医生的诊断是他的思维清楚,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疾病。
2月2日,哈市一名40余岁男子闯入另一居民家中,杀死一男一女,这名男子被捕后告诉警察自己有精神病,鉴定结果发现,他完全在说谎。
年初至4月4日,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法鉴科共对6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其中30人被发现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3名无刑事责任能力。在去年一年里,该院共作出司法鉴定265例,其中结论为无病者56人,由此可以看出,其中38%的嫌疑人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针对这种现象,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副会长、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院长张聪沛告诉记者,其实伪装成精神病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不少伪装者甚至会采用胡说大闹、喝尿、生吃鸡蛋等激烈的表演手法,但真正的精神病人很少会那样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有如此之多的犯罪嫌疑人想依靠装疯逃脱法律制裁,归根到底还是源于目前对精神病人管理松散的社会现状。
据统计,在年初至今,仅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法鉴科就对13名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鉴定。他们有的杀人、有的抢劫、有的扰乱社会治安、有的伤害他人。这些人经过鉴定确定有严重的精神问题后本应统一收容到司法部门下属的安康医院进行管理和治疗,但由于经济等种种原因,不少人都会再次回到社会,他们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正常人的人身安全。值得庆幸的是精神卫生法即将颁布,入、出院和强制性住院是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问题。尊重和保护精神障碍者的自主权不能以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对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障碍者应当强制住院治疗。该草案还对紧急入院观察、强制住院、解除强制住院等分别作了规定。同时,该草案还规定,强制住院治疗的费用应当由国家支付。(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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