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这些年来,我一直无脸见死难者家属。希望能够卖出自己的小说,用这笔钱来补偿自己的罪过。”昨日,27岁的陈长从兴山来到武汉,在洪山广场前摆起地摊,推销自创的小说。
陈长是兴山县人。2003年,他买了辆轻卡跑运输。当年9月16日,陈长载着7人从县城返回高桥乡。由于他疏忽大意,车子翻下山崖,造成4死4伤。陈长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赔偿27万余元。
“我愿意赔,但实在力不从心。
”陈长说,事故也使自己腰椎受伤、六级伤残,无法干重活赚钱。由于他一直对写作感兴趣,萌生了写小说卖钱以支付赔款的念头。2004年至2005年间,在痛苦与自责中,他趴在床上写了一本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讲的是贫困乡村一对堂姐妹进城打工的故事,目前已几易其稿。2006年,陈长曾在“天涯”等网站发贴,推荐自己的小说,一直未获佳音。
陈长将小说抄在两个厚厚的笔记本上。昨日上午,他鼓足勇气来到武汉,在马路边叫卖自己的作品。
看到陈长的作品几乎无法引起路人注意,记者问他,如果卖不出去怎么办?陈长深思良久后说:“只能再想办法了,毕竟是自己犯下的错误,欠下的“良心债”一定要还的……”
记者严珑实习生王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