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谢平
经济房售价上限2800元/m2
昨日,武汉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提出今后每年将限定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今年的限价为:小高层2800元/平方米以内、多层2600元/平方米以内。
目前,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虽比同地段商品房低出1000—1500元,但销售基准价最高已达到2879元/平方米,且有继续上涨趋势。武汉市决定,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开发企业的利润严格控制在3%以内。物价部门将每年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并对外公布。
同时,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价格预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下达前,由开发企业按预审价格销售作出书面承诺,否则不准建设。
8亿元补贴3.3万住房困难户
昨日的会议提出,通过增加经济房供应量、扩大廉租房覆盖面,今年将缓解3.3万家庭住房困难。
全市今年计划的29个、334.01万平方米经济房项目,必须确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工。去年尚未开工的7个、139.34万平方米经济房项目,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部开工。今年经济房竣工面积为120万平方米,力争达到经济房200万平方米。这些经济房陆续上市后,至少可缓解1.4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武汉市副市长尹维真说:“今年的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
今年,在继续对1.6万户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6平方米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把保障范围扩大至8平方米。此举将新增保障家庭一万户,今年首先解决最困难的3000户。
同时,将对纳入保障范围的最低收入家庭提高补助标准,从原来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提高到8元。整个工作将花2—3年完成。
武汉市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投入不少于7亿元,确保用于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不少于1亿元。
即将成立武汉住房保障中心
昨日的会议透露,为统一管理经济房廉租房,武汉市将成立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受理申请、资格审查、租金收取、后期管理、发放租金补贴、住房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各区也将落实机构及人员。
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
“打分”确定购买顺序
很多低保家庭“一房难求”,如何保障急需家庭?武汉市拟将申请家庭按收入和住房困难综合排序,使最困难家庭能够优先购房。
这一措施已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家庭实施,其打分评定制度规定,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可获“加分”,最后按“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解决。
对被拆迁住房困难户,则“预留”经济房解决。去年,武汉市通过经济房安置了4700户被拆迁困难户,缓解了拆迁安置矛盾。
制定住房保障退出机制
针对“进出两难”的局面,武汉市将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最低收入家庭若收入提高,超出廉租房保障条件,将收回廉租房。
即将成立的武汉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实施廉租住房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定期复核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变化情况。
建立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资金。充分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捐赠以及房地产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中可用于住房保障的资金,专款专用。
同时,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
难点攻关 加快经济房上市
武汉市去年计划建设的经济房中,目前还有139.34万平方米尚未开工。是谁拖了经济房建设的“后腿”?
国土房产部门介绍,征地、拆迁是经济房建设路上两只最大的“拦路虎”,甚至有的项目因此“告吹”。此外,为确保销售的公开、公正、公平,每个经济房项目都要制订销售办法,还要层层审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速度。也有的是开发商自身原因,达到了销售条件却迟迟不卖。
相关部门表示,武汉市住房保障中心成立后,通过简化手续、督促开发商提速,将有助于提高经济房上市速度。
特殊关照 三类人群“吃小灶”
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基础上,武汉市表示还将对3类特殊群体“特别照顾”,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拆迁户定向配售“限价房”。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将优先保障。配合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土地储备项目的拆迁工作,将启动建设一批动迁安置商品房。按照“双限双竞”的原则,即在限户型、限套数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最高限价,进行竞房价、竞地价的招标,向被拆迁人定向配售。
启动老工业区安居工程。昨日启动的青山老工业区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即属此列。
试点农民工公寓建设。将选择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劳动关系较为稳定的企业进行试点建设进城务工人员公寓或集体宿舍,年内启动青山船厂进城务工人员住宅建设项目。
资料链接 保障性住房
对多年以来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新概念,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租赁房、租赁公寓、拆迁安置房、解危安置房等。
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目前,武汉市已初步形成了“以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以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为辅,结合国企改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设集资房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武汉市将竣工经济适用住房1200万平方米,累计改善15万户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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