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4月2日电(王丽芳)为使经济适用房真正出售给符合购买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银川市近日修改和调整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相关政策。
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银川市市区城镇户口的常住人员(不含被征用土地农转非的人员)。
二、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具有银川市市区城镇户口的常住未婚职工、居民。三、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住房的;或离异时间满3年,无房一方年收入低于1.75万元的。四、应征入伍现役军人(不含军队干部和士官),大中专在校学生以及在押的劳教和劳改人员,此次也被列入计算家庭同住人口之列。
(责任编辑: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