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分配制度有如下阐述: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走共同富裕道路……”
“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理论分析
(一)经济常识
1.社会主义本质(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
2.目前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更加注重公平);现行分配制度的必然性(原因);现行分配制度的优越性。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目的在于让人民享受人民创造的成果。
4.维护劳动者的经济权利,搞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原则、意义)。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特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7.劳动者基本权利(收入权等)。
8.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垄断性行业改革(限薪)。
(二)哲学常识
1.一切从实际出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物质、意识辩证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3.坚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整体与部分)处理好局部矛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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