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魏靖)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宝鸡市的公交车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召开会议,责令宝鸡市公交公司查找事故原因,进行车辆安全检查,不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的车辆立即停运。
| |
5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斗中路南段,一辆21路公交车在绕行一辆停在公交车站的公交车时,由于驾驶员李某操作不当,公交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上的袁某一家三口两死一重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目前已被刑拘。在这起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还没有处理完的情况下,5月16日晚11时50分左右,陈某驾驶的3路公交车在宝福路与金台区陵原乡紫园村的杨新刚、杨新贤兄弟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杨氏兄弟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5月21日,宝鸡市交警支队主管领导召集市公交公司负责人、市城建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专门就两起恶性交通事故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公交公司从管理方面找原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