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评估是高等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助推器”,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从近几年的评估情况看,高校在教学工作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有的高校教学条件还不够好,管理也不够规范,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的提高。
通过评估发现了不少问题。一些学校为了应付评估,组织教师和学生补做试卷和论文,甚至编造假文件、假数据,还把这种造假行为归结为是评估造成的。必须说明的是,不是评估导致造假,而是通过评估,暴露了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校领导在思想和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恰恰说明需要进行评估,要通过评估来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
我们的评估工作总体上是健康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而且个别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比如,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领导对评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过分重视评估结论,忽视评建过程,盲目攀比,期望值过高,给学校、具体部门和教师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造成压力过大,偏离了评建工作的宗旨。有些同志反映,个别学校为了取得好的成绩,在材料、数据上造假,甚至指使学生重新做试卷、论文。这种造假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会毒害学生的心灵,败坏学风。当然,我们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也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不少同志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不断改进工作。
教育部一再强调,学校在以评促建中要实事求是,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哪个学校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作为不合格处理。评估事关学校发展大计,各高校重视评估是必然的,但越是受到重视的事情,就越应该保持平常心态,从严要求,防止出现问题。我们在派出评估专家时,要求专家高度关注学校的诚信行为,进校后,首先核实学校提供的数据是否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要立即报告,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被评学校都能够认真地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评估纪律的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被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纪律的通知》(教高厅200417号)的要求办事,特别是接待专家方面,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做到从严治教、厉行节约,被评学校和专家有义务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文件要求。(摘自教育部部长周济2006年4月18日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经验交流暨评估专家组组长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