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生钱”的郑州人多了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
本报昨天报道这一消息后,很多读者兴奋之余又有不少疑问——什么是财产性收入?怎么增加财产性收入?政府怎么给我们创造条件?本报记者就读者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商报记者张琳娟沃林婀娜
【百姓故事】
退休老人“养基”每年多收两倍“退休金”
“十七大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让我‘养基’的信心更足了。
但两年前,他还认为,像股票、基金这样的证券投资风险太大了,所以他和很多老人一样,把一辈子辛苦赚来的钱存入银行生定期利息。
“这是我刚买的摩托罗拉手机、JVC摄像机和西门子的电冰箱。”老人说,“这都是去年买的两只基金赚的。”
“以前没别的事可做,只能跟一帮老家伙一起打麻将打发时间。”他说,现在每天看净值,隔两天去银行看看有无新基金发行,成了新的“必修课”。“赚了钱也不能都花了,现在形势这么好,我赚的钱都已经再投了,等着翻番。”老人笑着说,
铁功说,以前他就靠每月的800元退休金生活,“现在这退休金都不存银行了,和老伴一起吃吃喝喝。去年我赚了快2万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1500元,差不多是我两个月的退休金了”。
【数据说话】
郑州人工资外收入占总收入的36.8%
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昨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2006年郑州居民的收入构成上,工资收入只占到63.2%。做生意赚得的经营净收入、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房租等财产性收入,开始在郑州人的收入进账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介绍,去年郑州人均财产性收入132.6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目前他们所调查的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和红利、出租房屋、保险等其他投资收入和财产收入等四大方面,上述收入均在居民财产性收入之列。
而在2006年郑州市人均财产性收入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60.1元,占人均财产性收入的45.3%,其次为股息和红利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投资收入,分别占比27.1%、22.3%和5.3%。
【新闻调查】
郑州人正在多渠道创收
“钱不能光存在银行,要多渠道创收,这样才能保值增值。”铁功的理财经道出了普通市民理财观念之变。
交行郑州分行客户经理马俊莉告诉记者,早在五年前,她的客户只把钱存在银行,即使在两年前,基金也还不能被客户所接受,存款和国债仍是他们首选的理财方式。而现在,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受客户源源不断的关于基金和股票的咨询。
郑州21世纪不动产、博洋等二手房中介机构也表示,他们的房源很多来自普通市民,他们通过房地产升值后出售获得收益,或者出租房屋作为稳定的收入来源。
“工薪阶层收入快速增加,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河南省经济近年来快速增长,带动了各行各业发展提速,从而推动了老百姓收入的增加。”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城镇住户处处长刘建功说。
河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表示,财产性收入的扩大,是经济全面发展,证券、房产等市场日益成熟以及居民理财观念进步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河南省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郑泰森认为,河南是人力资源大省,如果更新观念,扩展收入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那么对我们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但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并不是说运用行政手段,而是通过市场的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渠道出现了多元化,居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手段。
(由于是抽样统计,可能略有误差)
方毅夫/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