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的东莞企业将得不到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资助,这是昨日市财政局在最新的《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表示的。此外,关于企业出口的信用保险和法律诉讼等业务也可受资助。
恶意欠薪企业不予资助 据市财政局透露,新《办法》对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不予资助的范围作了规定,因违反有关财经、外贸、安全生产和环保法规被行政处罚未满两年;有欠税、恶意欠薪、未定期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等严重失信行为,市场开拓资金均不予资助。
据悉,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东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在市财政每年的预算中安排,以事后报销的方式资助企业。政府部门欲通过这种资助降低东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成本费用。市财政局表示,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开拓资金的激励作用。
按照《办法》,在东莞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者在东莞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自主取得出口订单,并通过代理或收购等形式委托东莞市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
境外展览也属资助范围 在新《办法》中,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和进出口公平贸易法律服务作为资助专项标出。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专项资助,主要针对企业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种类所缴纳的保险费。市场开拓资金则按照企业实缴保险费3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可达到20万元的资助额。在企业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法律诉讼案件中,复审调查费、聘请境内外法律中介机构所发生的相关法律服务费和诉讼费可获资助,标准为按费用额5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30万元。
此外,境外展览团体专项、境内展览团体专项、国际市场考察洽谈团体专项、培训与研讨会团体专项、项目管理费等也纳入了市场开拓资金资助的范围。
《办法》表示,如果单位(企业)有弄虚作假骗取市场开拓资金的行为,将被撤销资助项目、追缴项目资助资金和3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知多D 各项资助金最高限额 市场开拓资金资助的项目大多数按实际费用额50%给予资助。在企业境外(包括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展览专项中,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30万元。企业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展览专项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5万元。企业认证专项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30万元。企业商标境外注册专项,同一个商标在各国(地区)注册费用合计最高资助额30万元。
在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专项上,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4万元;企业境外投(议)标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10万元;企业成为联合国其中一个机构注册供应商,最高资助额1万元。(见习记者蒋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