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记者周芬棉洞庭湖、鄱阳湖、洪湖、巢湖、洪泽湖等大湖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与其他地区相比,农民负担偏重。为切实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近期全面启动了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的综合改革,使2616万大湖区农民受益。
据了解,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8.0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改革工作,将惠及2616万大湖区农民,人均每年减负约89元;二是在2009年,全面取消“共同生产费”、“排涝费”等专门针对大湖区农民的收费,取消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的“堤防费”、“水利工程费”等;三是增加对大湖区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四是建立大湖区堤防维护和排渍排涝的分担机制,将大湖区防洪大堤、跨乡村的堤垸建设和公益性排渍排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