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给人民调解员发工资
商报记者 肖海丽 实习生 李政
三百六十行又多了一行——人民调解员。说白了,就是你跟人闹矛盾,上法院不值当,就可以找这些人去评评理。
以前,这“说和事儿”的活都是热心人兼职在干,而今后,郑州平均每个社区要有3个专职人民调解员。
【以前】
帮别人忙自己倒贴钱
其实上世纪50年代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中国了。群众内部出现些小矛盾,找调解员去“说和说和”,既省了诉讼成本、不伤和气,又减轻了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
2002年全国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后,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这块儿工作。根据2004~2006年的统计数据,郑州市人民调解成功数逐年递增,而刑事案件发案数则随之逐年递减。
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刘亚蕾说,人民调解避免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激化,降低了上访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率。
然而,多年以来,郑州的人民调解员们是纯义务奉献,有时还要自己倒贴路费、电话费等。
刘亚蕾说,金水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曾有过不少创新,一直走在前列。即使这样,240个调委会中,主任、副主任都是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而普通调解员则主要是离退休法官等热心市民,人员更换频繁。
【以后】
专职调解员,财政发工资
《意见》为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短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调解业务经费、补助经费等,要纳入财政预算。其中,聘用经费以所在地农民的平均收入的70%为标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同时,人民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件事,经各县(市)、区司法局核定后,各乡镇(街道)财政将给予每件30元~50元的办案补助。
此外,郑州市每年还将拨付100万元的经费,用于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含居住3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拨付工作经费。
刘亚蕾说,这样就更能调动调解员们的积极性了,队伍也将更加规范、稳定。
每社区平均设3名调解员
有了收入,调解员就不是个空头称号,而是一个职业了。像以前那样都是“兼职”可不行。
以后,郑州每个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平均要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些调解员将由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用选举的方式选聘,要求群众威信较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士担任。具体人数按照常住人数比例进行配备。
专职人民调解员有任期限制,将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负责管理和考核。
同时,政府也欢迎专家学者、大学生、法律服务人员、政法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公职人员等热心市民,加入到人民调解的志愿者队伍。
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信息员建立服务档案,并对人民调解员实行免费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培训。
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全市每两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一次人民调解表彰会议,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等活动。
集贸市场也要设调委会
辖区内复杂的民事纠纷、群访案件、突发事件和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以及跨地区民间纠纷调处等,都归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
而全市每一个社区居委会(行政村)都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集贸市场、民营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地、行业协会,也会发展人民调解组织。
除了《意见》中的内容,郑州还计划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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