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冒名住院现象 收治医保病人须“三方”签字
重庆时报讯(记者林克勇)医保定点医院在收治参保病人住院时,门诊收治医生、住院病房负责人以及医疗机构医保办必须分别对病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签字。昨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举措有效地遏制了冒名住院现象的发生。
在去年召开的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刘文贤提出了《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我市医保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市劳动保障局在复函中表示,目前,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主要是通过医疗服务协议对定点机构和药店(“两定机构”)进行管理的。
若“两定机构”违反相关政策和协议规定,主管部门有权拒付或追回违规医疗费用,同时,按协议追缴违约金并进行整改。情节恶劣的,医保经办机构可单方终止协议,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违约金额巨大的,可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去年,我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还增加了相应内容。比如,医疗机构在收治参保病人住院时,门诊收治医生、住院病房负责人以及医疗机构医保办必须分别对病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签字,同时,住院科室保存参保人员的医保证或其复印件,以便医保监管部门随时抽查核对。
近年来,我市还加大了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力度,及时纠正“两定机构”违规行为。2006年底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共有561家定点医疗机构、211家定点药店被检查,共查出案例146例,对76例及时拒付医保基金,对70例进行了处罚,查处总金额38.62万元。
另外,我市还出台了医保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市民举报后经查实的可获得200~5000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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