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的“万万一”表示比“万一”的概率还要小一万倍,因为内蒙古民政厅已经正式追认王志平副书记为“革命烈士”了。但由于王志平副书记为什么会被关六如枪杀原因并未查证清楚,因而还不能绝对排除其他的让他不够烈士标准的事由,所以相关部门实在太性急了些。
再说这个“万万一”在历史上也是不乏先例的。比如“康生同志”、“谢富治同志”他们,虽然也开了隆重的追悼会,悼词里也形容得无比完美,可是最后怎样呢?大家都知道。大家也知道那两位“领导同志”的变故是发生在文革那个不正常的时期,但我们现在不已经正常了三十年吗?为什么还要这么急着下结论呢?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我们评判人物的标准恐怕已经离不开法律的角度和尺度。就关某枪杀王副书记和另外一位女同志来讲,这个事件的核心和本质就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关某是确认程序无法完全了的故意杀人犯,王副书记和另外一位女同志是被害人。这就是事件的法律性质。
评王副书记为革命烈士,想来是从政治上在着眼,但关某虽然穷凶极恶,大概还算不上有政治目的的阶级敌人,因为开枪之前他还是公安战线上的优秀警察耶。如果说王副书记是革命烈士,那么关某就自然成了“反革命”——可是他有反革命的纲领和主张吗?
笔者设想,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合被歹徒杀害的人要成为革命烈士,至少应当是其工作和歹徒的行凶之间有着比较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这个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王副书记之所以被关某杀害,就是因为他当时在上班即从事革命工作”这样的比较明白的因果关系。如果要让该因果关系能够比较有说服力,联系当时的情境,想来只有一种可能:
王副书记看到歹徒要杀害女干部,于是大喊一声:“住手!”然后奋不顾身地挡在女干部的身前,为掩护该女同志而英勇牺牲。真是这样,那当然毫无疑问是革命烈士,而且是英雄的革命烈士。但遗憾的是目前似乎还没有这样的报道。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或者说瑕疵直接导致笔者担心“万万一”,那就是那位税务局的女同志也是“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而且是同时被杀害的,不知道她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没有?不知道相关部门在开追悼会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她级别太低而被一语带过?(法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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