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砸死“情敌” 宾阳县一男子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 卢荻 通讯员 卢芳萍) 宾阳县的无业人员潘达英用石头砸死“情敌”后,将其尸体丢到一水沟里。直至两个月后,“情敌”的尸体被人发现。
2005年10月,来宾女子廖某经人介绍,与宾阳人胡某恋爱同居。2006年初,廖某与胡某分手。之后,廖某与潘达英恋爱并登记结婚。胡某见此心怀不满,常为此事与潘达英发生争吵。2007年2月18日,潘达英、韦某应胡某之邀,到胡某的住处喝酒。下午时分,潘达英、韦某回到廖某位于来宾市陶邓乡大罗电灌站的住处。当天下午6时许,胡某携带一根螺纹钢来到廖某的住处。潘达英见状,即从窗台上拿了一把小刀,刺中胡某的胸部。后在廖某及其弟弟的劝阻驱赶下,潘达英、韦某与胡某走到屋外。潘达英见胡某受伤较重,便扶着胡某,与韦某一同回到胡某在宾阳廖平农场六监区的住处。
当途经六监区附近的树林时,潘达英认为胡某伤势严重,可能会死亡,为避免日后被胡某报复,潘达英从地上拿起一块石头,将胡某砸死。随后,潘达英叫韦某帮忙,将胡某的尸体丢进一条水沟里。胡某的尸体直至2007年4月22日才被人发现。次日,潘达英被抓获归案。2007年5月18日,韦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潘达英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韦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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