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免费塑料袋最高罚1万
广州农贸市场或于今年5月提前限塑
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昨日下午,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塑料袋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正常经营成本,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销售,更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场还须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违反该条规定的,将会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商场还必须保证塑料袋的质量。商场还须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袋购销台账,如违反规定,最高将罚款2万元。
据了解,目前广州大部分超市都已经开始推广“环保袋”,并逐渐减少塑料袋的采购量。“而广州700多个农贸市场可能于今年5月提前限塑。”广州工商部门日前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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