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季度主要食品涨幅。
南京政府官员看望困难群众。(资料图片)
物价上涨,对于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保户家庭影响尤其大。记者日前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4月正式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
财政部门4月拿出900万元向困难家庭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惠及全市15.33万困难群众。补贴4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启动生活补贴联动机制
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黄玉银介绍,南京制定了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即在消费物价持续出现较大幅度增长,造成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支出明显增加,影响基本生活时,向其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政府此举意在通过构建联动机制,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共同构成困难家庭生活保障体系。通过制度规范,最大程度地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家庭的不利影响,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黄玉银说,如果连续3个月,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达到或超过3%,即启动这一机制;联动机制启动的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发放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其后按月计算,居民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及以上的月份,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南京前3个月的CPI涨幅已经出炉,分别为6.6%、9.4%和8.8%,一季度CPI平均涨幅8.3%,已经达到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15.33万人获临时补贴
按照《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进出管理方式,每个季度调整认定一次。因此,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对象为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五保户。目前城乡低保户14.23万人、农村五保户1.1万人共计15.33万人将获得临时补贴。
经调研分析,CPI每上升1%,低保家庭人均新增生活消费支出约10元。当CPI达到3%时,人均新增生活消费支出30元以上,超过目前城市低保标准的10%,已明显影响到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心理预期。
南京市按照当月公布的CPI水平,将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设置为两档:CPI达到3%且低于5%时,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24;CPI达到或超过5%时,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必要时,将通过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生活救助水平。
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鲍意华介绍,南京前3个月的CPI涨幅都超过了5%,因此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的1/12。4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前3个月的补贴。
(据《现代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