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法院正式受理“返航门”诉讼
“五·一”放假前,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三·三一”飞行员人为返航事件的乘客黄春明跟陈卫国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昨日,两人的代理律师伍开国,收到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4月23日,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黄春明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报案:飞行员用人为返航来发泄对公司的不满,不顾全机1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实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一个星期后,两人收到了民用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局经审查认为该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决定不予立案。随后,两人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航不能在事后赔偿乘客400元了事。除要求东航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外,他们还要求东航赔偿每位当事乘客双倍的购票款132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680元。
近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本报记者 陈会菊
东航昆明-版纳航线未完全停运
由于受到“返航”事件处罚,从前日起,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停止东方航空昆明往返版纳和大理的航线经营权,所停航线的经营权交由其他公司临时经营。但记者昨天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东航仍然保持在昆明往返版纳航线上的两个航班运营。
携程旅行网的机票预订系统显示,5月4日后东航的昆明-版纳航线依然在运营,而且目前还在接受预订。对此,记者昨天辗转采访到了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副司长何锦日,何锦日表示之所以没有把东航的昆明往返版纳航线经营权完全停止,是因为东航在版纳-丽江之间每天有两个航班,而且在这两地之间,只有东航有航班。如果把东航的昆明-版纳航线完全“叫停”,东航的版纳-丽江航线将面临无飞机可以飞的情况。如果昆明-版纳之间不卖票,直接调飞机到版纳,又造成了运力的浪费。他表示,这也是充分考虑到了云南地方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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