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出租车故意撞向他人,两年内制造了32起交通事故。5月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了出租车司机杜平碰瓷案。杜平是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诉的。庭审中,杜平当场翻供,称“我没有一次是故意撞向别人的”。
法庭上,32起事故中谁是无证驾驶,哪起是酒后驾车以及事故的时间和地点,杜平都记得非常清楚。但他却向法官表示,已经记不清出了多少事故了。并称在2005年,他的眼睛和听力、心脏都出现了问题。
案情回放
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间,43岁的杜平驾驶出租汽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崇文区、西城区、东城区、丰台区和宣武区的城市主干道路上,故意撞向并线转弯的机动车,制造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借此向被害人索要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