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6月26日电 (宋学春 吕文波)日前,山东省莱西市对2002年6月份以来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自此,莱西市3000余名因所在单位未能及时缴纳保险费而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将切实得到医保待遇,为此,莱西市每年将增加医疗保险支出840万元更好地解决困难企业退休医疗保险问题。
按照新调整的政策,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过程中实行最低年限制度,即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后个人不再需缴纳医疗保险,即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达不到最低年限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一次性补缴,补齐后即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新政策还对个人帐户计入办法、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切实降低了职工群众的负担。一是调整个人帐户计入办法。针对年轻人相对患病较少、老年人患病较多的情况,将原来的"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上、退休"三个层次,增加到"35周岁以下、35-45周岁、45周岁以上、退休"四个层次,并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计入额设定了最低限额,确保职工门诊费用支伏。二是降低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比原来分别降低了70元、244元、134元。同时,在同一医疗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此外,将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2560元提高到4000元,切实降低了参保人员住院个人负担。三是提高报销比例。以二级医疗为例,5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82%提高到86%;5000-10000元部分,由85%提高到88%;10000-20000元部分,保持90%,20000元以上部分保持95%。其他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平均提高3个百分点。
据了解,新政策出台前,莱西市部分老国有、集体企业因经济原因无力为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致使3000余名退休职工无法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按新的政策,该群体不论所在单位缴费情况如何,都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为此,莱西市每年将增加医疗保险支出840万元更好地解决困难企业退休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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