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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准建 城管局强拆 老房子改建受困法律“三重门”

  思明区是福建省厦门市的老城区,辖区内分布着一幢幢风格各异的老房子,但因年久失修,许多老房子渐成危房。出于保护旧城风貌和居住安全的考虑,当地政府曾鼓励房主对老房子进行翻修。

  然而,作为老房子的主人,李某在翻修私有危房过程中却遇到了麻烦:工程即将完工时,因群众举报,被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城管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最终被强制拆除。
这一事件背后的法律困境引起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困境一:规划法出台前的老房子是否属违法建设

  涉案的老房子位于思明区白鹤路10号,始建于解放前,上世纪60年代重新翻修,共有二层建筑。1990年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由于历史原因,只为第一层办理了土地房屋权证。2005年6月,李某成为老房子的新主人,随后该房被鉴定为危房。

  2006年2月,李某向思明区建设局(下称建设局)申办翻建手续。同年2月14日,建设局对李某的申请作出审批意见,并核发施工许可证,工程随即开始。

  可是,工程即将完工的时候,城管局却下达了《强制拆除继续违法建设部分决定书》,认定二层构成违法建设。2007年2月,城管局对违法建设部分实施了强制拆除。

  城管局实施处罚的主要依据是《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后来,这项规定交由我们执行,这是我们认定违法建设的主要依据之一。”城管局解释说。

  但此说法却遭到律师的质疑,他们认为,城市规划法1990年才颁布,厦门城市规划条例也是2003年才形成,而涉案的老房子在解放前就已存在。按照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不能以现在的法律去要求过去的建设行为,违法建筑违反的只能是建造时的法律,而不是现在的法律。

  困境二:严格执法的同时如何兼顾历史

  据了解,2005年8月,厦门市政府专门授权各区建设局负责各自辖区私有危房翻建的管理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06年1月17日,思明区政府下发《思明区私有危房翻改建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七条明确要求“国有土地私有危房翻建按原基地、原规模、原层数、原高度审批”。

  “实施细则中并没有说没有产权的部分不能翻建,我们的理解就是要恢复原状。”房主李某说,“尽管翻建手续齐全,但由于我们老房子第二层没有产权证,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向建设局打了报告,局长杨妙在在我们的报告上作了批示。”杨局长的批示内容是:“同意按原建筑面积(原规模)、原址、原建筑风格翻建(包括六十年代的建筑,但二层的建筑风格应服从于底层建筑风格)。”

  “这是出于尊重历史的考虑。”建设局告诉记者,“辖区内这样的老房子很多,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一些老房子手续不全,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来要求过去。”

  但是,城管局却有不同的理解。他们说:“我们处罚的只是扩建部分,并不是针对整个建筑。”记者随后在该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这样的表述———“且有扩建第二层的迹象”,说明处罚的客体就是第二层。事实上,整个第二层早已被城管局强制拆除。

  律师指出,按照建设局的许可,翻建的应该是整个建筑而不仅仅是第一层,其目的就是要恢复历史旧貌。尽管城管局声称他们拆除的只是扩建部分,事实上是针对整个早已存在的第二层。“我觉得这有悖建设局的审批精神。再说了,是翻建而不是新建,没有老房子,哪有现在的翻建?”

  困境三:部门之间为何相互冲突

  《思明区私有危房翻改建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私危房翻改建项目经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应持《思明区私危房建设施工许可证》向区建设局申请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未经竣工规划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此项规定让房主李某陷入迷茫。她说:“按此规定,我们必须完工验收后才能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我们还没完工就被强制拆除了,城管的理由就是我们没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我们还没领这个证呀,咋能说我们违反了?你说这是不是一个怪圈?”

  面对李某的迷茫,建设局也坦陈这是旧城改造中遇到的新问题。他们解释说,《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而老房子之前已经存在,并不是重新选址建设,所以放在完工后办理。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思明和湖里两区均未设规划局,此次私有危房翻建由建设局代行规划职能。既然如此,建设局出台的文件为何与《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不相一致?城管局和建设局两个部门执行标准为何相互冲突?记者并未找到答案。

  本报厦门7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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