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游百日获刑12年
□记者 姚克勤 通讯员 李鸿光
晨报讯 年轻男子虞亮(化名)通过花言巧语骗取沪上某旅行社信任,导致旅行社为他的84.5万余元豪华游“埋单”(详见本报8月6日相关报道)。
2005年10月中旬,29岁的虞亮以某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名义与旅行社业务员联系,谎称要组织多名模特到泰国拍摄广告片,又以公司所有差旅业务交给该旅行社办理为诱饵骗取信任。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间,虞亮通过旅行社业务员先后办理了上海至深圳、北京、海南、泰国、新加坡等地的境内外机票、旅游事宜。该旅行社为他支付了各项费用折合人民币84.5万余元。期间,旅行社多次向他催讨欠款,虞亮通过境外银行汇出3万美元,由于旅行社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遭退票。之后,虞亮仅支付了2万元及99.86美元即逃逸。去年10月,警方获悉长期逃至境外的虞亮潜回家中,即派员前往将其缉拿归案。
法院认为,虞亮以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了诈骗罪。但虞亮曾通过境外银行汇款3万美元给旅行社,因旅行社所提供的账号有误而遭退票,该笔金额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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