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沙井农业银行门口,很多外来工在办理退保。(资料图片)记者 陈远忠 摄 |
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续须警惕“机会主义”
深圳新闻网讯 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农民工很容易成为“骑墙者”。农民工要进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比较困难,而退回到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地方财政同样没有动力进行配套资金支持,于是造成退保潮屡演不绝。对此,老百姓对社保转移呼声强烈,而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透露,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正在抓紧制定,已经有了初稿,“争取能够在今年底或者是明年初推出”。
农民工社保异地转续有望年内破冰,将对数亿以计的农民工养老产生重大影响。对此,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表示,“转移政策”将具有现实意义。而在近期,记者进行了多方调查,多数农民工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这一政策实施起来却并非“易事”。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相关专家表示,社保异地转续必须警惕“机会主义”出现。
农民工——“我们等待这一天很久了”
如果这种保险制度建立起来,无疑将对数亿以计的农民工养老产生重大影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数的农民工都表示,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有望在年底出台”这一利好消息感到很振奋,他们纷纷向记者表达了“我们等待这一天很久了”的内心感受。
在福田一电子厂打工的张剑说,他在工厂打工已经4年时间了,自己的养老保险除了自己缴纳的之外,都是企业缴纳的,如果有一天离开深圳到其他地方就业,养老保险中的不少资金就会损失掉。而在今年春节前后,他的不少工友都选择了“退保”的方式处理,但只拿到一点钱而已,这显然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据资料显示,深圳去年退保的人数达87万。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表示,“转移政策”将具有现实意义。他说,农民工之所以出现退保情况,就是因为在全国没有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在国家出台相关的转移办法后,深圳将按照这种政策执行。
同时,不少人则认为,由于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流动性比较强,这样企业缴费的那一部分按照目前的规定不能转移,只能带走个人缴费的8%,这对农民工来讲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农民工长期养老保险无法进行转移,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由农民工一次性领回,“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仍在社保基金的账户里。张剑说, “如果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能在年底出台,那将对我们今后的人生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我们在外打工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对于这种转移制度的设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此前谈到,农民工可以有两种选择,在异地比较稳定就业而且长期居住在工作地的,他可以选择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对另外一部分流动性比较强的农民工,单独设计一个制度模式,就是在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上都要减少,而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大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可以携带、可以转移。
观点——
观点1
实施起来不那么简单
《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现在发达地区企业职工之间养老金转续实际发生的矛盾并不大,遇到的麻烦主要来自从欠发达地区迁移到发达地区的人,因为原住地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都低,一般都不愿意继续在原住地缴费,而希望参加新住地计划,于是面临从落后的原住地应该转移多少资金到新住地,转移少了,新住地不乐意接受;转移多了,原住地不原意多给。人保部所定的强行转移部分统筹资金主要是针对这种情况。事实显示,除去农民工外跨省转续人数并不多,大约在几十万,而且面临利益调整的也是少数几个地方,如落后地区转移到几个发达地区,大部分跨省转移涉及利益调整并不大。
业内人士认为,社保至今仍未统筹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各地以局部利益为重。杨宜勇此前也表示,社保关系转入就意味着承担责任,转出则是转嫁了责任。再加上统筹基金目前还不能跟随关系转移,被转入地就更没有积极性去接收新的社保关系了。尤其是富裕的地区,其缴费基数高,自然不愿意让这笔钱转出。社保自由转换的问题,也是一个繁琐程序和僵化的规定,如果再加上地方利益的思想作祟,即便有了自由迁移的规定,真正实现起来恐怕也是难上加难。
“该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眼下社会迫切呼吁的跨省转续难题,有其可取之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也回避掉了统筹基金跨省转移这个社保改革中最为重要、也最基础性的问题。”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朱俊生指出,很显然,上述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是一个充满妥协意味的方案,权宜色彩十分浓厚。
他说,我国目前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绝大多数还是实行着县级统筹。要是从县、地市迁移到省再到中央,运转起来不仅庞大复杂,而且还要牵涉很多配套工作。“首先,最直接的就是成本问题,无论是人员调整,还是信息系统的更换,都将浪费巨额的投资,这些钱由谁来买单呢?另外,我国的社保数据太分散了,就算是杨宜勇提出的看似理想的分段计算,实施起来也不那么简单。如何统一?谁来进行安全、维护等管理?不同的中心对数据又拥有什么样的权限,比如变更数据等,都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朱俊生说。
观点2
必须考虑制度衔接
深圳大学风险管理保险系主任谢圣远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深圳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不存在转移问题,关键是养老保险方面,他称,此前也有不少农民工找他咨询,自己如果回家,这样企业缴费的那一部分按照目前的规定不能转移,该如何处理。他说,这要看转移的当地是否建立起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如果没有或者是不健全,就无法进行转移。“这是一个核心问题。”
他说,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在我国当前存在两种制度,一种称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种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机制对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就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而言,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可转移机制,还存在诸多的技术问题。目前,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和领取的养老金是同当地的企业的工资水平和收入水平相关联的,农民工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是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来考量的,工资收入高的地方,按照比例缴纳的就相对比较多,最后发放的养老金也是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当地工资水平越高,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谢圣远指出,由于每个地方的工资水平相差很大,农民工缴纳的数额和发放的养老金也不尽相同,所以一旦今后实行养老保险转移办法,就必须要考虑两地之间制度的有效衔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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