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黑龙江籍青年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他人号码,大肆盗打电话为Q币充值,盗取话费高达19万余元。昨天,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决谷某、张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20万元。
据悉,谷某、张某在去年八九月间,受赵某指使,在盐城通过数据线将小灵通与电脑联结,利用某程序将赵某传输过来的有关数据写入小灵通,并与合法小灵通用户进行非法并机,随后拨打电信热线,为赵某提供的Q号和游戏账号充值,充值产生的话费由被盗打的电信用户承担。
据悉,短短半月,两人共盗窃电信资费合计19万余元。(陈黎笋郭小川)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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