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谁怜天下父母心?
新修订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特别强调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此规定虽突出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但执行起来恐怕难度比较大,因为对是否“放任”无法进行科学界定。例如,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一连几日彻夜不归,父母通过多种途径寻找未果,这可以定论其父母是在“放任”吗?即便是“放任”,也是一种被动的“放任”,一种迫于无奈的“放任”,对父母的这种“放任”,是否要问责?
事实上,未成年子女夜不归宿,是在父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出现的最坏的结果,在这种状况下,父母是心急如焚、欲哭无泪,但又无计可施。采取强制措施,将未成年子女囚禁在家中,是在虐待子女,属违法行为;让子女彻夜不归地在外面游荡,是对子女放任不管,也是违法之举。做父母真难。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谁都期望自己的子女成龙成凤。普天之下,有哪位父母会对自己的子女放任不管呢?(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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