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传部“吃螃蟹”,公开邀请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
真相不能“躲猫猫”
2月20日清晨7时40分,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龚飞在他的办公室打开电脑,他发现他的QQ里又增加了几百个要求参加“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的报名者。
2月19日下午3时,云南官方网站刊登了一份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参与调查“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的公告》,公告称:“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受伤、不治而亡一事,广受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关注。因此事而诞生的‘躲猫猫’一词迅速成为网络热词。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省委宣传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委员会,于2月20日上午前往昆明市晋宁县具体事发地,对‘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进行调查。现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
不料公告刚贴上网不到一分钟,龚飞就接到了第一个网友“风之末端”的报名。在接下去的几个小时里,无论是办公室电话还是手机,不断响起铃声,而他的电脑上,QQ也不断处于跳动状态,许多人都以“加我为好友”的方式来报名。
对于这样一件从没有过的新鲜事,无论是网民还是媒体,都有些怀疑公告的真实性,特别是电话不断占线,更让不少人以为是网友的“恶搞”。一位省外媒体的记者3次给龚飞打电话,在询问了不少问题之后终于确认公告的真实性,兴奋地连夜乘飞机赶到昆明。
截至当晚8时,报名者已超过500人。经过随机选择和电话联系后,调查委员会的人选最终确定了下来。“在网上的活跃度”和“是否有独立的思考”是确定人选的两个重要标志。
随着公告迅速被各大网站转发,和云南网不断上传的新消息,网民对“躲猫猫”事件的关注度也不断升温,各种舆论在网络上沸腾起来。网民们开始放弃对“躲猫猫”案件中一些细节的争论,转而议论起网民参与调查的各种积极意义。有网民说:“除了公开调查,网民还有什么资源和能力,去调查国家的执法机构?”他们称这一“开全国先河”的举动“反映出云南新闻改革的力度”。还有网友建议“有幸参与调查的网友最好带上笔记本、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弄个全程直播,让全国其他关心此事的网友也一睹这次‘意义重大’的调查事件”。
第一个报名并成为调查委员会主任的网友“风之末端”兴奋得一夜没睡好。“很意外,没想到有这样的事情。”他说:“我一直在关注网络上对‘躲猫猫’的争论,但我都没说什么。报名参加就是想去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他综合自己和网民的疑点,“准备向被调查对象询问10个问题”。
另一个被任命为副主任的网友“边民”认为,参加调查委员会并不一定能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因为调查真相需要专业人士”。“但我们这些人去,可以给公众一个知情权。直接和有关人员对话,把看到的听到的公之于众,我认为调查委员会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说。
记者注意到,这个临时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尽管成员们此前大都互不认识,但在一天的调查中,他们已经达成了相当的默契。这些网民代表“出于公民的良知,尽量去了解事实的真相”,让他们显示出足够的责任感。在晋宁县公安局,当听了警方和检察院对案情的介绍后,每个成员都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询问,对于警方不太详尽的回答,他们都做了追问。
虽然是第一次接受这样的调查,但案件发生以来,每天只能休息3个小时的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阎国栋表示:“对这样的调查方式是欢迎的。”他说:“这也是我们公布事件真相的有效途径。”
“网络舆论对此事件的关注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压力,但这些压力不能阻挡我们对这一案件的依法调查。”阎国栋说:“尽管媒体的一些报道与事实不符,但是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看守所里,我们就有责任,我们没有完成保护好在押人员安全的任务,如果要问责,我愿意接受处理。”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也表示:“虽然检察机关的调查已经显示干警没有失职、渎职行为,但是在押人员李荞明死于看守所中,看守所是有责任的,说明我们的管理还有漏洞。”
“调查委员会前来调查真相,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不仅可以使谣言止于公开,也会在促进我们严格文明执法、加强看守所管理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说。
“尽管参与调查的人员大多不是专业人士,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公众的监督下认真屡职,就能保证这次调查的公正性。”晋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说。
本报昆明2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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