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宣讲家《第一时评》

李援: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

  广告代言人要承担民事和广告主的连带责任

  主持人:李主任,刚才您讲到了食品广告宣传的问题,据我们了解,绝大部分的广告在宣传中确实有夸大虚假的内容,我们就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提出的承担连带责任问题,能不能有效地遏制这类不良的现象呢?

  李援:我们《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广告做了两个新的规定,这两个新的规定,就是针对食品广告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作出规定,所以,这个规定以后恐怕对整个食品广告的规范性将大大加强。

这里边需要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食品卫生法中对食品广告专门有一条做了规定,说食品广告必须合法真实,不得虚假夸大,不得含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为什么做这个规定呢?就说明食品广告和食品安全有关联性,所以我们这次在食品卫生法这个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条具体规定。

  第一个具体规定,是对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以及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做的一个规定,就是他们不得以任何广告或者其他方式来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出发点就在于斩断利益链,这些搞监管的、搞维权的,如果我做广告,获得广告费,获得了利益之后,就会影响他们公正执法、公平的维权。从这个角度出发,严格要求他们不得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包括报告、写书、发文件来推荐具体的产品,这个本法是严格规定的,同时在法律责任中做了规定,如果发生这个问题要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这个要求是很严的。

  第二点,对这个规定就是,对广告的形象代言人做了规定,包括组织,包括个人。对形象代言人的规定,只给了一条民事赔偿责任,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对虚假广告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规定针对的是广告的形象代言人。其实这个形象代言人的规定,在《广告法》中已经有规定,我们是把那个规定拿过来,增加了两个字,就是“个人”,原来是一些组织如果作为形象代言人,比如咱们原来发生过的牙防组推销牙膏,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的事件,实际上就是牙防组这个组织做形象代言人推荐产品的典型事例。《广告法》中有规定,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是连带责任。现在我们增加了个人,社会上反响很大,所有的广告代言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一些社会名人、明星反应比较大,为什么呢?因为广告主、广告商喜欢用明星来代言他的广告,因为他想利用明星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对他们的信任度来扩大他的产品的效用,广告的效用,这样使他的产品销售的更多,市场的占有率更大。但是我们反过来说,如果他推荐的食品是个有问题的食品,能够造成危害的,那么他市场占有越大,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后果也就更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食品广告要严格规定。

  原来的《广告法》对个人作为形象代言人没有做规定,这次根据常委会审议中常委委员的意见,我们增加了对形象代言人的法律规定。给他承担一个什么责任呢?承担的是民事上的和广告主的连带责任。这个连带责任怎么理解呢?就是所有的责任方,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广告商,就是广告公司了,广告发布者,就是咱们电台、报纸,还有形象代言人,这些责任人面对消费者而言,承担的是同等的责任。比如说造成损失是200万,消费者面对这几家共同负有连带责任的这些责任人,在消费者看来,他们责任是相同的,我就可以为追偿这200万的损失起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当然也就包括形象代言人,他可以直接起诉形象代言人,这次规定了形象代言人个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言广告出现问题的话,消费者就可以,因为你是连带责任人,我就可以起诉你,然后到了法院,到了法庭上,会把其他责任人找到一起,在法庭上判决各自的责任承担。

  所以这个连带责任,对于明星来讲是相当重的,有的人就认为,说是不是不规定连带责任,规定一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认为从法律上来讲,这个责任不够明确,相应责任是指什么?是多大的责任?这个是不够明确的。所以有人就说,我到时候把我得到的广告报酬退还给广告商不就完了嘛,他是退回来了,他没有得利,但是他同时也没有赔偿。因为做广告造成了损失要赔偿,那么他没有赔偿,没有赔偿相应的责任就得不到实现,所以法律如果采取这样的规定,到时候追踪责任起来就不够明确。现在来看,还是连带责任,虽然重,但是是明确的。为什么要给他这么重的责任呢?就是说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要规定的严格一些,责任要重一些,这是一个。

  第二个来说,形象代言人从代言广告的角度,他所起的作用实际上是一个证言广告的作用,证明这个产品是好的,是代替生产厂商来证明这个产品质量是合格的,这样一个作用。这个证言广告、担保广告,实际上起的作用在国外来看,就好象是出庭作证一样,如果你代言的内容和食品的本身不一致,食品有问题的话,就说明这个代言相当于在法庭上做了伪证,出庭做伪证对外国来讲是很重的,是要入罪的,很重的一个行为。所以我们现在这个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规定他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其实是和他的行为本身相应的。

  另外一个,明星在代言食品广告之前,一定要履行自己的一些查验、查证的责任,和广告主要签署书面协议,签合同,这个合同里头不要只是规定我得多少报酬,在那讨价还价,一定要把责任分担写好,要写明确,这样才能保证你将来如果出了问题两家可以责任分担。当然如果要是损害太大的话,我们可以说,像三鹿奶粉这样的,把三鹿奶粉赔的都倒闭了,这些家当都赔偿完了,这些连带责任人就要把剩下的没有赔偿的承担起来,相对于个人来讲恐怕就把自己的个人全部财产都要赔进去。所以明星在做食品广告之前,有一个审慎注意的义务,我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我就代言这个广告,我如果承担不起我可以不做这个食品广告。

  《食品安全法》实际上是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包括大的,我们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要求他履行各种法定义务、社会责任,监管部门要进行监管,从小的各个方面,社会各方面,凡是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地方,我们都从这个法律规定上加以完善、加以完备。所以说,食品广告的这两条规定也是出于这个目的所做出来的,并不是说对明星,有的人说对我们不公平,对我们太重了,我们反复研究、反复考虑,觉得食品安全还是涉及人命关天的,要严格点就更好,最好是不出现食品事故。

  法律督促性规定能够确保食品安全

  主持人:三鹿奶粉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和违法者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以说是大快人心,这次新的《食品安全法》在法律责任上对今后食品安全的监管都有哪些法律上的保障呢?

  李援:这个是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这次《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非常多的意见提出来,说对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一定要加以完善,增大处罚的力度。法律责任有三点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食品安全法》在法律责任的追究上加以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个是就是罚款,罚款的幅度最高数额,这个法是大大的增加了,现在我们国家有十一部法律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那里的处罚其中最重的是《产品质量法》,规定涉及安全的产品处罚的最高额是货值的十倍,这次《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的最高额达到了货值的四倍,所以提高了处罚。而且规定了一个资格法,就是你这个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一旦由于你的违法行为被吊销了营业执照,那么五年之内剥夺你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有一个资格法。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食品安全方面的刑事责任的追求,我们的刑法规定的是比较重的。看这次三鹿奶粉的董事长田文华,因为这件事叛无期徒刑,而且处罚金2448万元,这个规定是很重的。所以有人说,你十倍的处罚额度还是低,你要把他罚死,罚的他倾家荡产,一定要这样,否则没有作用,十倍不行,二十倍、三十倍。后来我们想行政的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中间要衔接,都罚你十倍的处罚的行为,再罚高的那些行为就应该判刑了,而不能说我单单罚款,行政机关把罚款收回来就完了,要坐牢的,在这个角度上说,两个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这是相衔接的。这是第一个问题,需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我们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二,我们规定了对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就是说,各级人民政府、各个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认真的履行本法所规定的职责,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乱作为,都要承担他的责任,都要受到责任的追究。这里头包括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等处分,规定的不同的情节有所不同。同时规定,如果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就要有关的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动的引咎辞职,他要承担政治领导责任。三鹿奶粉事件出来之后,大家都知道,有100多个干部受到了处分,包括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还有有关监管部门的一些司局长受到了纪律处分,质检总局的局长李长江同志引咎辞职,为此三鹿奶粉事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干部的责任追究。

  第三,关于民事赔偿。这次特别的强调了民事赔偿责任,因为食品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鹿奶粉造成了很多婴幼儿身体的损害,甚至造成了六个婴儿的死亡,这个损失是很大的,要求把受害者的损失,无论是人身的还是财产的,问题企业、生产商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赔偿责任我们这次新规定了两点:

  第一个新规定,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就是说,厂家在同时受到行政处罚、刑事追究中的罚金和民事赔偿,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时候,首先要支付民事赔偿这一块,如果民事赔偿都赔完了,自己也倒闭了,那么行政处罚和罚金甚至都可以不去追究,只是作出决定就行,但是民事赔偿要优先。三鹿奶粉这个事件,这次是三鹿集团把自己赔偿之后倒闭,然后还有其他的22家有问题奶粉,按照他们的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对人民群众受害的赔偿,民事赔偿要优先,首先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第二个新规定,就是增加了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也是民事赔偿,意思就是把你的损失百分之百的赔偿完了以后另外再赔偿价款十倍数额的赔偿,这个赔偿是在损失赔偿以外的赔偿,性质是对损伤的厂商的惩罚,所以我们叫损失赔偿,这个问题我们法律这次规定是价款十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额度的规定。原来惩罚性赔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规定,规定的是二倍,这次提到十倍,但是有的意见提出,说食品的价值总的来说是比较低的,十倍的赔偿不一定数额很高,比如说馒头,一斤馒头1.4元,赔十倍才14元,说14元让厂家拿出来算什么啊,对他有什么惩罚啊,说太低了,但是我们考虑,按馒头的例子来赔偿是厂家要先赔受害者1.4元受损失的那部分,1.4元额外之后再赔偿14元,这种赔偿实际上就是在赔偿损失之外的赔偿,性质上就是惩罚性的,等于是对企业一个惩戒性的规定。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倒希望这个惩罚性赔偿数额越低越好,低了说明什么?说明损害小,要像三鹿奶粉不断的出现这种大数额的惩罚性赔偿,那我们实际上是不希望出现的。所以我们规定一个,在性质上是高出价款十倍的损失赔偿,对厂家和生产者、销售者都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惩戒,一个法律督促性的规定,使它能够真正通过这种规定自主自觉的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来确保食品安全。

  主持人:李主任,据我们了解,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和普通市民都很难监测并发现买到的食品是不是假冒伪劣、有害有毒的,可以说他们是处于弱势地位当中的,因此各级监督管理部门都和生产厂家和销售业都负有重要的责任,新的《食品安全法》将在今年6月1日起执行了,作为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业应该怎样贯彻和落实好这部安全法呢?

  李援:这里边确实是现在我们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症结所在,食品安全不安全,这个问题需要谁回答呢?

  第一,需要企业首先作出回答,就是说确保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他自己生产的产品必须按照本法所做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来确保我们的食品安全,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社会责任,第一是企业。

  第二,就是我们的监管部门。这个食品中有那么多食品添加剂往里添加,还有我们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化肥、农药这些残留、超标,还有一些环境污染造成一些重金属残留、超标,这些现象如果食品我们在社会上大量的使用,也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所以要靠我们监管部门通过风险监测、安全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这些手段来控制住、来检测到、来监测到我们这个食品到底安全不安全,然后通过我们这次法律规定的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由卫生部统一将这种总体状况向社会公布。原来我们公布这个信息,往往侧重于食品的问题,包括媒体也热衷,哪点有问题就纷纷报道,而不能把我们的总体情况,我们的安全状况,我们的正面事情,哪些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的去吃的,这些问题能够很好的公布出来,使老百姓放心,这也是我们需要今后在贯彻执行中要做的。

  所以这次《食品安全法》里头就明确规定,好的消息和负面的,就是有问题的消息都要公布,而且要统一公布。现在我们的公布是各个监管部门纷纷公布,而且公布出来口径不一,没有权威性,弄的大家无所适从,造成恐慌和混乱,越来越不知道我吃什么放心、买什么安心。所以说我们这个《食品安全法》里头对信息公布这一块也严格做了规定,由卫生部门统一发布。发布的这一块,其他部门如果有这方面的信息,要提交给卫生部,由卫生部发,其他部门只发布自己的日常监管信息,希望有关部门把这个信息能够如实的、真实的、客观的向社会公布,使大家能够真正了解到我们这个食品是不是安全可靠的,这样大家就放心了。否则靠老百姓自己来确认里边是不是安全的,实际上是谁也做不到的,包括我们,立了法,今后对这个食品到底实际上是怎么样,我还是要看看标签上怎么样,是不是合格的产品,我来吃。但是谁来保证它是合格的?谁来保证里面无毒无害的,第一是厂家,第二是监管部门,这个责任是很大的。

  主持人:您认为怎样在实施《食品安全法》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呢?

  李援:我觉得还是要向人民负责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现在我们全社会都非常关注食品安全,我们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总体上,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形势还是很严峻的。厂家和监管部门责任还是非常重大的,所以我们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首先一个,就是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一个是充分认识,一个是极端重要,这是来不得一点懈怠、马虎的。现在是谁承担着食品安全的责任,他这个责任是千斤重。现在这个形势下,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上信心不足,反应强烈。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确实又殷切的期待我们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把我们食品安全工作搞上去,根本的改善我们食品安全的状况。所以我们所有的监管部门都应当认真的贯彻、切实的落实《食品安全法》,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我们整体的食品安全水平,这样实际上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政府的期待和要求。

  主持人:李主任,您的讲解使我们受益匪浅。我想在节目最后请您给广大消费者回答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您觉得政府应该如何加大执法的力度,并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确保人们吃上健康安全的食品呢?

  李援:用一句话说,还是要认真的学习好《食品安全法》,切实贯彻好《食品安全法》,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我们确保食品安全,控制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持人:好的,非常谢谢李主任,谢谢!

  非常感谢李主任对《食品安全法》的讲解,《食品安全法》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维系着亿万人的生命,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民生的福祉。一项新法律的诞生,它背后曾有着血的教训和深刻的体制反思。透过三鹿奶粉事件的阵痛后,人们欣慰的看到了,中国人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的跨越,这不仅是我国法律的进步和完善,更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印证了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关注民生,珍爱生命,让我们的生活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变得更加美好。

  好,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上一页] [1] [2] [3] [4] [5]
(责任编辑:黄慧敏)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李援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