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霖和夏楠在博客上传《控告书》,第一次详细描述了5月10日邓玉娇遭遇的“那一夜”,并称这是对邓玉娇案“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
昨晚8时50分,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夏霖和夏楠在博客上上传了一篇《控告书》,称这是对邓玉娇案“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两人在控告书中第一次详细描述5月10日邓玉娇遭遇的“那一夜”。
夏霖表示,昨晚8时,在多家媒体记者的见证下,他已将《控告书》提交给了巴东县公安局。
夏霖、夏楠曾于21日在巴东县公安局看守所会见邓玉娇。
《控告书》显示,控告人为邓玉娇;代理人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夏霖律师与夏楠律师(实习)”;被控告人为黄德智;控告请求是,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控告书》表述,黄德智曾强行将邓玉娇拉倒在床上,并试图强脱内裤;其后,黄德智与邓贵大“二人扑上来”时,邓玉娇才挥刀伤人的。
水疗室: 黄德智要邓玉娇“陪浴” 在最近的采访中,夏霖再三对早报记者表示“关注邓玉娇案,看我的博客”。昨晚,他通过博客发表《控告书》一文,将他所知道的邓玉娇案的细节公布于众。
以下是夏霖博客中的《控告书》中的原文描述: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
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
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
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休息室: “二人扑上来”,邓才挥刀 《控告书》写有: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其后,黄德智便开始谩骂邓玉娇,骂邓玉娇戏弄了他。邓贵大在一旁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
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
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还挑人呀”,并说“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
对此,《控告书》中描述,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
邓贵大继续骂道:“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扇击。
《控告书》对此写明:每扇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扇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邓玉娇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
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
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
邓玉娇主动报警 不忘交代母亲还欠款 《控告书》称: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她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来经理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
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其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检查。
《控告书》写道: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方早报记者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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