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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及家长成法制学校教育对象

2009年06月19日08: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流动人口子女处于城市教育的边缘,缺乏系统的法制教育,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和违法犯罪的主体。2007年,北京市丰台区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蓝天丰苑小学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同时列为法制学校宣传教育对象。


  一是专业化培训机制。拥有专业的师资队伍,包括北京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社区和学校里的普法志愿者;制定了具体的课程安排,安排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向流动人口子女开展一次集中的法制教育培训。二是灵活性宣传方式。依托普法大讲堂、法律音像室、法律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服务热线“五位一体”模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贴心式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四是制度化管理模式。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工作职责、法律咨询讲座制度、法制宣传志愿者工作制度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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