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7月14日消息(记者葛朝兴)记者今天(14日)从福建省妇联了解到,继农民工、残疾人获得优先受援助权后,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也有望获得法律援助证,在援助申请时列入优先受理范围。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把农村留守儿童列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部分设区市、县(市)区还在妇联部门设立援助站,共同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维权工作。
为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福建省妇联将配合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发现、受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法律援助申请。今后,持有法律援助证的留守儿童及家长,不用其他证明材料和审核手续,凭证就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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