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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王“晒太阳” 伺机推高房价只赚不赔(图)

2009年07月28日01:0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重点2  位于金沙洲的07年地王之一,如今仍在“晒太阳”。信息时报记者黄立科  实习生 戴嘉信 摄
位于金沙洲的07年地王之一,如今仍在“晒太阳”。信息时报记者黄立科 实习生 戴嘉信 摄

  地王“晒太阳” 开发商只损毫发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田桂丹

  信息时报昨日报道了广州2007年诞生的27地王经过两年多数仍“按兵不动”后,记者今日继续采访多位业内专家获悉,开发商拿下“地王”后,就算不开发或退地,损失的至多也就是几千万的竞买资金和地价首付款利息,这对开发商来说,至多也只是动其毫发,但却可以借此推高房价,可以说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地王效应

  最终多由市场买单

  记者昨日了解到,开发商拿到地王后,如果光“晒太阳”不开发,在未达到闲置地程度时,需要损失的主要是地价款的利息。而如果地王最终能退地,至多就是损失几千万元的竞买资金和地价首付款的利息。如果根据合约能找到“借口”,最终地王可能连竞买资金也不必损失,可“全身而退”。

  地王“按兵不动”

  消费者为高房价买单

  广州市2007年产生的地王,虽然目前多数仍未开发,正在“晒太阳”静待各自命运的转折,但在地王诞生伊始,土地市场的发烧,在一定程度也扩散在楼市上。地价飙升后,虽然政府再三强调,地价高并不代表最终房价就高,但购房者仍有种心理暗示,“地价高了,以后房价还能低吗”?

  尤其对于地王们两年来不动工甚至“全身而退”的情况,有市民质疑,这是否是地王在楼市扫荡出高房价的“烂摊子”后,开发商却“拍拍屁股走人”?地王既没有增加更多的住宅供应,也没增加开发商太多的成本,但却间接地影响了楼市的短期上涨?

  对此,广州维森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维伦认为,地王出来后,确实是开发商、政府、银行三方受益,但埋单的是市场。“有点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味道。”有业界人士表示,开发商主要出于品牌、“江湖地位”等考虑,希望拍出高地价,从而可以拉升房价。而另一方面,地价拍得高,对于政府拍卖也有好处。

  政府放宽付款政策

  间接助长地王产生

  据了解,2007年,广州市共卖出207亿元土地,比预算的90亿元增收117亿元。但在住宅土地上,虽然“地王”们营造出“热土”氛围,但多数却无法如期还清地价,政府实际上收到的地价并未如数据上的多。

  到了去年,货币从紧再加上销售不佳,开发商资金紧张甚至断裂。房地产市场上各班人马开始呼吁对“地王”宽限付地价时间,广州市有关部门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地王”交付地价进行了宽限。今年年初,广东省更出台文件,明确此项宽限政策。

  有消息人士透露,政府其实也比较尴尬。因为即便把“地王”收回,也无法再拍出同等的高价位,对于政府财政来说,也是不小的损失,因此,也就实施了比较宽松的措施。“但这种做法有点像东郭先生,把狼养大,被反过来咬了一口”。因为到了今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在去年开始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发商又可以从银行处拿到贷款,而且不少大的开发企业往往每次获得授信就是上百亿元。腰包重新鼓起来的开发商,又开始在土地上“发威”,地王回归。张维伦表示,针对前期地王的各种放松宽限,也间接鼓励了开发商继续热衷拿地王。

  退地损失:

  首付地价利息和保证金

  开发商拿下地王后不开发要承担的损失有多大?业界人士认为,总的来说,开发商的损失并不大。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介绍,此前琶洲地王曾转手三次,但开发商至多也就损失早期缴纳的保证金,再没有其他的损失。“也没有说退了地王,开发商就不许再拿地了。”

  广州维森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维伦介绍,开发商拿“地王”的成本,具体要看各个地块的合同约定情况。如果是开发商和政府协议解除的,就可以“全身而退”,连保证金都可以重新拿回。保证金是起始价的10%左右,一般大约是几千万元。

  闲置地王,日交210万元

  2007年“地王”中,部分地块至今未交清地价。而近年来,广州市在土地出让时,对延交地价等有严格的规定。虽然各个地块的合同约定不尽相同,但一般在土地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如果不能按时支付地价,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政府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政府还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在2007年卖出的高价地中,最贵的“地王”总价是21亿元,按照1 ‰计算,地价款每延交一天即要缴纳210万元的滞纳金;最便宜的“地王”总价是2900万元,也就是说延交一天地价款要缴纳2.9万元滞纳金。

  目前这批“地王”仍未到约定竣工时间,如果因为“晒太阳”造成无法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还要再支付总地价 1‰的违约金。也就是说,上述计算出来的费用还要翻倍。

  退地,至多损失几千万

  张维伦介绍,开发商如果“退地”,则有两方面要损失钱:即首付地价的利息和保证金。首付地价上限一般不超总价的1/3,而保证金一般是起始价的1成。

  记者抽取了2007年一幅风传“退地”的地块为例来计算。该地块面积较大,起始价也比较高,为6.82亿元,即保证金是6820万元。最终成交价为15.9亿元,按照1/3计算,首付款为4770万元;再根据当时1~3年期的贷款利率是7.20个百分点计算,则损失利息约为343万元。两者加总,如果非协议无条件退地,大约要损失7163万元。

  如果最终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赔付方式进行退地,则开发商虽然可能在拿地初期可在股票市场上融得资金,但仍会有损失。

  广州地价

  约占房价3成

  地价和房价,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今年5月底,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房地产项目用地地价专项调查,其所选取的620个案例中,销售房价最高为45000元/平方米,最低为1130元/平方米;地价占房价最低比例为5.3%,最高为58.6%。在所有样本中,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3.2%,356个项目比例在15%~30%之间。其中,比例在30%以下的约占总数的78%。

  昨日,广州某网第一时间对广州楼盘进行了抽查,提取了15个项目的地价与房价作为比较,协议拿地的成本最低楼面地价仅占了房价的3%,而拍卖获得的土地成本基本在30%左右,限价房楼面地价成本最高达到4成左右。对此,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认为,在协议出让地价计算方面,拆迁等隐形地价成本没有被计入。但从调查看,广州市开发商可承受的地价房价比,约在4成左右。

  专家建议

  “三板斧”

  让开发商迅速动工

  目前,广州的住宅地出让采用的是市场定价。如果开发商愿意举出天价,政府也没有干预的理由。那如何能使开发商在拿到地王后,除了坐享其带来的房价拉升,还能迅速“将地变房”供应市场,缓解供求矛盾呢?

  广州维森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维伦认为,如果不严格执行土地政策,“地王”晒太阳的解决是治标不治本的。政府要在土地拍卖上要做一定的限制,首先,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要一次性缴清;其次,限制开发商用银行的钱拿地,现在很多开发商七八成的拿地款都是银行借的;最后,如果有无法缴清、无法开发等情况,政府要马上收回土地。一旦这“三板斧”严格执行了,开发商压着那么多钱在地块上,自动就会赶紧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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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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