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8月19日电 (胡谋 尹春芳)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深圳福田区于昨日认定33家企业为首批福田区总部企业。
据悉,该33家企业涵盖电子通信、金融投资、旅游餐饮、商业连锁、创意设计、中介服务等领域。
据介绍,根据该区新修订的扶持政策,总部企业经认定后35个月内可申请50万元的认定奖励。向统计部门报送常规报表的总部企业,年营收增幅达到或超过10%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年营收达到或超过100亿元、与上年持平或增长的,最高奖励30万元。
此外,上一年度在该区纳税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数额按其对区财政贡献超过500万元部分的20%核定;纳税比上年增幅10%以上的,按其对区财政贡献增量的10%奖励;纳税比上年增幅10%以上的汇总纳税企业,按其对区财政贡献增量的30%奖励。
据了解,该区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福田的综合职能型总部企业还将给予自用办公用房补助。其中新建或购置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分5年补助;新租赁的,3年内每年按市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的30%补助;新购置或新租赁房的,一次性补助12个月物管费补助。
统计数据显示,总部经济对福田区高端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效应日益明显。今年上半年,该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4家,累计达106家,新增金融总部企业6家。总部经济共实现增加值302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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