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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执法” 该看“病”了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2009年10月17日14:02

  “钓鱼式执法” 该看“病”了

  上周末,上海闵行区法院受理了好心市民张军遭遇“钓鱼式执法”一案,这起被青年作家韩寒视为“道德灭绝”的“诱使型”执法,至此似乎出现转机——起码,找到了一个能说说理的公堂。

   回放张军案件,今年9月8日,张军开车上班,路遇一男子以胃疼打不到出租车为由,恳请张军搭载就医。行至搭车者指定的地点后,搭车者强行拔掉张军的车钥匙,预先埋伏的七八名“执法人员”强行控制了张军,且进行了全程摄像取证。

   张军案很简单,被交通执法部门钓鱼了,但就是这种“钓鱼式执法”,在闵行区不但典型,而且带有普遍性。此案代理律师郝劲松在前期调查中发现,起码有8名好心市民,路遇“病人”恳请搭载就医,最终遭遇行政处罚,理由是“非法运营”,而这些被处罚的车辆,均悬挂非上海本地牌照。

   这只是冰山一角,相关媒体爆料,“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两年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款5000多万”,该组数据带来的疑问是,为什么私家车到了闵行区,就特别容易犯浑去“非法营运”?

   一个大胆的解释是,滥用执法权所产生的巨大“暗渠利益”——尽管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公众面前仍然羞于承认“钓鱼执法”,但由此所诱发的政绩冲动,自然对“诱民入罪”乐此不疲。

   就在前日,做了好事却被罚款1万元的张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候称,对此次胜诉没有信心,但他明确表示,“以后遇上有急事者真不敢帮了”。

   张军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经常被起诉,却还没有败诉过”。

   好在代理律师郝劲松偏不信这个邪,在面对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这尊“金刚不坏之身”时,觉得最起码有五成的胜算,这个愿景倒是顺应民意。

   事实上,继南京彭宇案之后,本已脆弱不堪的社会公信力与公德力,再次被张军案泼妇般一顿劈头盖脸痛扁,尽管激愤之词时不时袭向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但激愤过后,却也是一种无奈——这种来自社会公众的道德审判,谁是谁非已经一目了然。

   但目前更加需要的,还是一场来自司法机构的公正审判——人病了,可以搭车去医院看病,执法机构病了,送法院讲个理诊断一下也不为过,为的都是“治病救人”,包括张军在内,现在最希望看到的,是一个顺应民意的判决,或许,还有机会拯救失落的社会公信力与公德力。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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