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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政务大厅推首问负责制 不得借口拖延处理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20日11:30

  国土部政务大厅推行首问负责制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处理

  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郄建荣 从现在开始,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推行首问负责制。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介绍,为规范首问负责制,国土资源部专门出台了《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首问负责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公开申请材料的接收、形式审查、过程督办,以及接收回执、补正与受理通知、审批结果、答复意见的送达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国土资源部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公共服务事项时,政务大厅接受询问或申请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对咨询、办理事项负责到底。

  对属于首问负责人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办法”要求,必须认真给予解答并及时办理。可以当场办结的,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向申请人说明办理时限。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岗位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大厅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负责人要负责告知或指引到相关的工作岗位,该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成为首问负责人。政务大厅主任对政务大厅实施首问负责制负总责。

  “办法”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纸质与电子文档一致的行政审批报件,当场接收;对于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等不具备受理条件的行政审批报件,或在司局审查过程中需要补正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理程序、必备或需补正的材料,列出补充材料目录清单,并告知申请人暂时不能受理或需要补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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