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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中低人群收入将增加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6日14:22
  -将落实“限高、促中、提低” -

  改变“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

  最近,有关收入分配改革传闻纷纷。媒体说法各异。

  21日,有媒体报道,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透露,由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制定的收入分配调节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

  23日,《第一财经日报》澄清:发改委官员否认此事!发改委的确在研究制定一个收入分配调节方案,但不确定该方案进展如何、有没有上报国务院。目前不同部门之间对于“要不要对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进行大的调整”还没达成共识。

  不过,今天的《中国经济周刊》则称,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再次起步,多项改革可能于今年内陆续出台:

  提高劳动报酬比重

  据该刊报道: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专家称,眼下贫富差距过大,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将出的《指导意见》主要是理顺国家、企业、老百姓三部分的分配结构关系,同时也包括二次分配中,财政收支中拿出多少用于社保、教育等问题,甚至三次分配中的慈善事业也都涉及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说。

  “《指导意见》就是按照十七大提出的"限高、促中、提低"的要求怎么做实,可以说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指导意见》在今年5月份上报国务院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曾征求过国家发改委社会学所所长杨宜勇的意见。

  “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关键看两个比重: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而初次分配政策是这次《指导意见》出台的重点。《指导意见》将会提出,要在初次分配中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杨宜勇表示,此次收入分配调整是双方面的,高的要往低处调,低的往高处调,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

  杨宜勇还透露,垄断行业高收入、事业单位薪酬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低保等方方面面在《指导意见》中都会得以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改革的方向,比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是采用分类征收还是综合征收等”。

  中低收入者将受益

  据该刊报道: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次收入分配改革始于1985年,当时国务院发文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眼下酝酿的收入分配改革将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大的收入分配改革。其成功与否,甚至影响到中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

  一直关注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分析,目前我国的收入结构是呈倒丁字形,上部是高收入和中高收入的人群,底部是大量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者,调节收入分配改革,最基本的还是要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其中的关键就是要提高就业率。

  “在国家、资本和劳动三个分配结构中,国家是用权力分配的,企业是用资本分配的,劳动者主要是用劳动力来分配的。如果劳动者失业了,就意味着国民收入的大部分可能是用权力和资本进行分配了,因此,必须提高就业率。而要提高就业率,就应该鼓励更多的老百姓去创业投资,要有更多的小老板。”周天勇认为,国家要对中小企业创业实施减税、减费措施,让大量的中小企业吸收劳动力。

  周天勇指出:“要缩小贫富差距,还要从产业结构方面进行调整。目前,我国40%的劳动力还在农业,服务业就业比例只有33%,因此,应扩大第三产业的比重,把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过来,加大劳动者参与国民经济的分配。”(王红茹)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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