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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工资统计制度 反映劳动力真实用工成本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09年10月28日02:41

  “工资被增长”或为改革推手

  武汉已先行试点私企纳入工资统计

  本报讯(记者韩玮)国家统计局昨日举行的通气会透露,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7月29日,国家统计局曾公布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折合每月2440元,同比增长12.9%。随即有网友称,统计数据与自己的收入不符,立即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城镇在岗职工去年平均工资为29000多元,亦引发质疑,认为这一数据明显高于公众感受,“工资被增长”。29000元的平均工资并未包含私营单位职工。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人口处获悉,武汉已有部分私营企业纳入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今年是试点的第二年。按照去年的统计,未纳入部分私营企业的年平均工资为28000元,而纳入后的数据为26000元。人口处人士表示,这还只是一部分私营企业,并非全部纳入,否则降幅更大。

  上述人士称,原先统计的城镇平均工资只包含国有、集体、股份制及外企,因私企平均工资总体水平低于国企,将其纳入统计后,整个工资水平将会下调,更能反映真实水平及职工工资的真实性;且平均工资与社保、医保、各种保险挂钩,对弱势群体来说,平均工资降低后,相应交纳的费用也会减少。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正式调整,拿敏感的工资统计“开刀”,与此前“工资被增长”等质疑不无关系,成为此次改革的推手。我国工资统计范围过窄,是造成统计缺陷和失真的根源。

  长江日报

  工资统计“全民覆盖”试验

  本报记者 杜 艳 北京报道

  中国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将面临全新的改革。

  目前,该改革已经启航。10月27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司长冯乃林表示,在未来将对现行的工资统计制度进行6大方面的改革,并首度将私营单位的工资纳入工资统计制度中。

  私营单位工资纳入统计

  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的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情况数据显示,2008年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平均工资为22938元,最低收入为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为14439元。总体而言,私营单位工资普遍低于当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后者为29229元。

  此前,这一数据由于没有将占城镇职工总数一半以上的私企职工纳入统计范围而被指责不具备代表性。

  冯乃林介绍,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现行的工资改革,调查显示,工资是百姓最关注的五大统计指标之一。

  09年上半年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以后,网路上立即引发了对"工资被增长"的热议,众多网友认为公布的数据与自己的真实收入并不符合。

  将私营单位的工资纳入统计范畴,是本次改革的亮点之一。此举将使之前的工资统计覆盖范围过窄的情况大为改观。

  现行的工资统计制度中未包括私营单位,从今年起统计局将正式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将按照年度予以披露。

  今后私营单位工资的调查范围将包括城镇辖区内全部城镇私营法人单位。

  对于个体户是否也将纳入统计的问题,冯乃林认为,目前我国的个体户多数不存在雇佣关系,多为家庭成员组成,也就不存在工资之说。但今后会考虑将雇员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户纳入到私营企业的工资统计中。

  对于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依然延续以单位为对象的统计办法。具体的调查方法是:根据最新的法人单位名录库,从业人员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采取全面调查;从业人员规模在20—99人的单位采取抽样调查。以省级为总体,分行业门类进行抽样,抽样比为10%;从业人员规模在19人及以下的单位不进行直接调查,可根据经济普查、典型调查和其他数据推算。

  为了推出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近两年已在全国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2008年的数据。

  工资统计制度亦将全面改革

  劳动工资统计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劳动力用工成本,分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构成。

  目前,这一指标应用广泛,亦与居民的一些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除了可以利用该指标进行国际间、地区间人工成本方面的竞争力比较外,劳动工资统计也是制订社会保障政策以及计算社会保险征收比例和法律赔偿的依据。

  除了扩大工资统计单位的范围,增加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外,从今年开始统计局还将在统计指标、调查方式、以及数据汇总模式等六大方面稳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

  将于2010年开始试点的是:完善统计指标改革将增加反映劳动报酬差异的指标。包括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

  而目前的工资统计中对于工资结构性和差异的指标表现存在不足。例如,有些机关、事业单位会根据国务院政策规定有一些专属的增加工资,这种工资有的时候是一次性补发的,但在计算工资水平的时候可能一并计算了,而很难反映出不同试点的工资的增速。

  另外,对于现在大量企业存在的劳动派遣用工,在现行的工资统计中也未能很好反映,这实际上掩盖了部分企业真实的用工成本情况。

  劳动工资统计的调查方式亦将改革。从2010年开始,将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

  目前,除了刚试行的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外,城镇单位职工工资统计采用的依然是传统的报表方式,明年将对私营单位以外的,包括外资、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都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私营单位工资将纳入统计 工资“被增长”或终结

  汪时锋

  关于工资“被增长”的疑问或许将被画上句号。

  探索了近两年之后,国家统计局昨日正式宣布将启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是将6676万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纳入统计之中。

  改革酝酿已两年

  昨日统计局的新闻通气会上,主管劳动工资统计的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司长冯乃林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冯乃林对CBN记者表示说,从2006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已经在全国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并已经取得了2008年的城镇数据,从2009年的数据开始,国家统计局将每年公布年度的城镇私营企业数据。

  此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单位划分只有国有和集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统计局相继补充了股份制、外资类型的单位,但却一直没有将城镇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纳入工资统计。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如果不将上述劳动人口纳入劳动统计范畴,现有平均工资指标的代表性自然显得极为有限,这也让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城镇平均工资频频受到舆论质疑。

  今年4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该数据甫一公布,很多在私营企业的网友直接拿自己的工资进行比照,认为实际的工资并未超过统计数据,从而将自身工资戏称为“被增长”。

  私企工资只有原数据一半

  这份2008年的城镇数据似乎更接近于网民的感受。

  数据显示,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确较现行的城镇平均工资水平低。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0%。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副巡视员孟庆普对CBN记者表示,同此前发布的国有、集体、外资等企业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比,处于同行业的私营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几乎都相对较低。

  即便是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中平均工资最高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其工资水平只有22938元,也没有超过29229元,同比去年证券行业172123元的平均工资更是相差甚远。

  “由于过去各个部门都不掌握私营企业的工资数据,我们曾邀请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对2008年的数据质量做了评价,他们认为这个数据的可信度比较强。”孟庆普说。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安排,未来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现在使用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两个数据将被同时统计,分别代表了私营企业和国有、集体、外资、股份制、港澳台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孟庆普还透露说,2009年的城镇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数据计划于2010年的5月1日之前通过超级汇总的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并于当年适当时间同年度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起发布,而原先每季公布的季度平均工资数据将不再发布。

  今后,工资统计的方式也将得以改革。即改变现有的全面报表方式,从2010年开始,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

  使用尚在谨慎研究

  在统计局远期规划中,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个指标可能将最终被统一为一个完整的职工平均工资指标。

  按照目前的2008年数据推算,由于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引入,使得真实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可能会较现有水平降低。在现有社保体制下,如果政府采用新的平均工资,或许将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平均工资是各地制订社会保障政策以及计算社会保险征收比例和法律赔偿的依据,且常常作为缴费和支付的基数。比如上海就规定,外来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安徽也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如果政府参考的城镇平均工资水平发生变动,就会影响需要社会保障的公民的利益。

  “我们正在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探讨对于私营工资发布后如何使用平均工资数据,这涉及到十几个部门政策的协调,但总体的一个原则是,不能让老百姓现有的各项保障水平降低。”冯乃林说。

  附表 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情况(2008年)

  行业 2008年末人数(人) 人员分布(%) 平均工资(元)

  总计 66757204 100.00 17071

  制造业 36179735 54.20 16443

  建筑业 9463997 14.18 18589

  批发和零售业 6955853 10.42 16813

  住宿和餐饮业 2325197 3.48 14439

  采矿业 2193788 3.29 176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26517 2.74 19265

  房地产业 1669883 2.50 194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75805 1.91 1778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55413 1.43 15665

  教育 795725 1.19 1947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84383 1.03 2293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78483 1.02 26345

  其他 1752425 2.63 15157

  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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