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特大爆炸案宣判 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0月30日08:42
本报南宁10月29日电记者莫小松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钦州“新夜色VIP”娱乐城特大爆炸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劳永荣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永荣2007年至2008年间在钦州投资经营“音乐频道”娱乐城。2008年初,因他人经营的“新夜色VIP”娱乐城重新装修开业,使其生意受到影响,而怀恨在心。2008年3月13日凌晨1时许,劳永荣在钦州汽车总站前搭乘出租车来到“新夜色VIP”娱乐城。经过精心准备后于凌晨1时48分提着用蛋糕盒包装的爆炸装置,步行进入“新夜色VIP”娱乐城的一楼娱乐大厅,把爆炸装置放在大厅的桌面上,启动遥控开关后离开现场。爆炸于当日凌晨2时许发生,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7人轻伤,19人轻微伤及损坏大厅内价值100多万元物品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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