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某高校命案一审宣判
大三男生校内遭追杀
主凶死刑3人赔56万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潘哲
仅因几句口角之争,3名社会青年对几名大学生挥刀相向,造成1死2伤。这是去年12月13日凌晨发生在湘潭某高校内的一起血案,死者系该校21岁的大三男生毕峰(本报曾作报道)。
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3名行凶者中1人被判死刑,另外两人被判1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3名受害人损失共计56万余元。
庭审:死者家属索赔50多万
案发后,湘潭县警方迅速出击,很快将肖新、黄宇抓获,徐建武随后也向公安机关投案。这3人年龄在18岁至20岁左右,均为社会闲散人员,临时租住毕峰所在高校附近。其中,肖、徐系湘潭县响水乡人,黄系湘潭县云湖桥人。他们平时都随身带刀,纠合速度非常快。
今年8月,湘潭市检察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对肖新等3人提起公诉。
9月,该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毕峰52岁的父亲从所在的新疆专门乘飞机赶到湘潭,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形式,向杀害儿子的凶手提出了5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并且拒绝法庭调解。
判决:一审3凶手主凶获死刑
近日,湘潭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肖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建武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黄宇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3人连带赔偿3名受害人损失56万余元。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1人死亡2人重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肖新、徐建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黄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回放
大三男生校内被砍7刀
去年12月12日晚,湘潭某高校内夜色迷离。在该校南校区一间出租屋里,一场同学聚会正在举行。参加聚会的是该校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大三学生毕峰与他的同学和朋友。聚会结束后,毕峰起身准备送走一起聚会的同学杨某、邓刚等人。
从出租屋出来,在途经学校图书馆附近时,他们看见路边有一对青年男女,男青年名叫徐建武。不知是谁好奇地问了一句:“这么晚了,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没想到这么一句话,竟招来一场血光之灾,双方由此发生口角。随后,徐建武打电话叫来肖新和黄宇帮忙。3人追上毕峰等人后,肖新、黄宇挥刀相向。毕峰被连刺7刀,当场倒在血泊中;毕峰的2名同学杨某、邓刚也身受重伤。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