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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尸人:干这一行是积德行善 荆州那几个要不得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09年11月13日02:26

  逻捞尸人陈阳喜:干这一行是积德行善

  本报讯(记者万强 通讯员严辉文)走在阳逻街头,57岁的陈阳喜和普通人没啥两样,昨日,记者采访这位当地唯一的“捞尸工作者”,他第一句话便是“干我们这一行讲的是积德行善,荆州那几个不付钱不捞尸的人要不得。”

  陈阳喜称,他刚入行时,每年都会捞三四十具浪尸,但今年不到10具,每打捞一次,他会从长航公安局得到200元奖励,但他从不会主动向丧户索要报酬。

  老陈的说法从长航阳逻派出所警官谢春保那里得到了证实。谢警官说,近年,随着长江航道的改善,加之阳逻深水港的建成,阳逻江段的回水湾基本消失,浪尸出现的数量比以前大大减少。今年,武汉三镇及荆州等地因有落水者来此报警的有20余起,而当地打捞的尸体为7具,其中只有2具身份与报案相符。

  阳逻地处武汉主城区下游,早年,长江在这里形成一个很大的回水湾,上游落水身亡者一般都会被江水冲到这里,因而武汉民间曾有“浪尸漂,停阳逻”的说法。据他回忆,上世纪80年代初,正在阳逻染织厂当漂染工的他时常到江边玩耍,一位姓丁的老者有次突然问他:“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捞尸?”他“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此后便利用业余时间与捞尸队的几位老者一道划船作业,退休后也一直从事浪尸打捞。

  陈阳喜告诉记者,近30年来,经他的手捞起来的漂尸不下400具。今年盛夏的一天,长航公安局阳逻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江面上看到一具浪尸,值班警官赶紧通知陈阳喜随巡逻艇到江上捞尸。巡逻艇一路追至葛店附近江面,陈阳喜用绑有钩子的竹篙将浪尸拢住、然后拉到艇上后。警方后来根据死者怀揣的身份证,找到了死者的父母。

  延伸阅读:河南渔民多活雷锋 救人捞尸干完活随便“意思”

  前日,媒体传出消息,湖北荆州“天价捞尸”事的主角——三个溺亡大学生被追授“烈士”称号。

  事情到此已告一段落,但这些天,该事件的余波还在汹涌。就在社会继续拷问相关部门的责任缺失时,在铁血社区等论坛,网友们却纷传着郑州黄河边众多渔民救人捞人的感人故事。这些河南渔民,遇到打捞尸体的事儿,总是奋不顾身,不会和溺亡者家属讲报酬。

  “同样是渔民,但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有网友这样问。

  黄河渔民

  20年间救了100多条人命

  前日,郑州邙山黄河浮桥处,孙贵友闲坐在岸边自家饭店里。气温骤降,来黄河边游玩的人稀少,他也清闲下来。

  他不知道,这些天的网络上,有关他的事迹,正传得火热。

  孙贵友祖籍江苏盐城,生活所迫,祖父辈举家迁居到河南息县过上了渔民生活。上世纪70年代,孙贵友成为息县一家运输公司的员工,吃上了商品粮。再后来,孙家成了漂泊在水上的渔民。

  “哪儿有鱼哪儿就是我家。”小浪底蓄水后,他举家搬迁,以打鱼为生,后因“僧多粥少”再次顺流而下,来到郑州市郊的黄河岸边。

  他在这儿,不但打鱼,还开起了农家饭店。由于常年在黄河岸边生活,不可避免就要与黄河边形形色色的事情打交道,其中就包括水中救人和捞尸。

  “黄河水大啊,时常有人落水,并且泥沙大,人很快就会被埋在河底,很难找到,是个吃人的老虎。”孙贵友说。

  正因为如此,孙贵友一家,每年都要从居住地河段里救出几个人来,“反正隔一段就会有人落水,一年至少也会有六七个”。

  老乡算了一下,这20年来,老孙一家从黄河里救出过100多个人。

  “除了救人,有些人淹死了,家属求我们帮忙捞尸体,我们也会出面,这么多年来,参与打捞的尸体也不少。”

  家属事后会随意给一些报酬

  荆州的“捞尸”事件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不满,在于捞尸人“挟尸要价”。孙贵友肯定地说,他在黄河边生活这么多年,还没有听说黄河边发生过类似事情,“人都死了,咋还能要挟人家呢”,如果能帮家属把尸体打捞出来,也算是积德行善。

  他说,每次有人落水后,只要听到呼救,他就会驾着小船过去帮忙,能出多少力就出多少力,不会考虑什么报酬的。

  很多得到救助的人没有忘记他的恩情,事后大多都会过来向他表示感谢,给他些钱或者米油之类的生活用品,“不管给什么,或者不给,我都不会计较的”。

  而那些溺亡者的家属,在孙贵友们打捞出尸体后,更是会给些钱表示表示,一般一次百十元,“我打捞尸体,收到的报酬最多是500元钱,给多少是多少,随家属的意吧”。

  他说,收下这些钱没有什么不妥当的,毕竟打捞尸体不是件好事,即使付钱,很多渔民还不愿意打捞,怕沾晦气。

  据他回忆,曾经有一个外地游客在黄河边溺水,尸体大致位置确认后,家属请求附近一家渔民帮忙。反复商谈,渔民才同意下水。不过,双方商讨的焦点不是价格,而是如何“避邪”。

  也有打捞前先讲价钱的事儿

  王保元是义务打捞,孙贵友是靠家属事后“看着给”,但也有人介绍,在黄河边,的确有渔民在打捞尸体前,先和家属谈价钱。

  “这不是什么丑事,我们经常参与打捞,不可能每次都靠热心吧。”黄河边,另一位渔民老刘称。

  他介绍,发生溺亡事故后,死者的家属一般是要跟对方讲好费用的。“有时,打捞了好久,尸体也没有捞上来,家属就会拒绝给钱,但打捞者当然不同意,也引起过一些纠纷”。

  为了避免这种纠纷,一般都是,“打捞工作开始前,家属先付一部分钱,捞出尸体后,再付另外一部分”。

  黄河南岸派出所白所长对这种情况看得很开。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渔民们都是靠打鱼生活的,他们打捞尸体也可以,不打捞也可以,所以他们事先讲好价钱收些费用也无可厚非。

  “渔民们拿钱,一般都会经我的手。我也告诉他们,不要要太多,死者家属也都不幸,人都死了,要钱多不好。所以他们也不会要太多。”白所长说。

  据他了解,在郑州辖区的黄河边,目前还没有专门以捞尸为职业获取经济利益的公司和团队。

  但打捞公司在外地的确是存在的,当然打捞尸体只是业务的一部分。沉船,不慎沉入海底的贵重物品,比如游客的金项链、名表甚至眼镜都可能是打捞对象。

  义务搜救队

  “捞尸”是良心活儿,从不收费

  “一想到死者家属死要见尸的迫切心情,确实感到不安。”郑州市民王保元说,“捞尸”是个良心活儿。

  今年60多岁的王保元是郑州市冬泳协会的副秘书长,也是郑州市义务搜救队的带头人。这支义务搜救队是2005年10月成立的,目前队员有30多人,属于市冬泳协会的一个民间公益性组织。

  “我们最大的希望,是能真正给市民做点实事。”王保元说,在市区有人落水了,一个电话,他们都会不犹豫赶到现场搜救。

  他们的爱好在水上,因此,救人是家常便饭,“捞尸”也几乎每年都会遇到。“不管救人还是‘捞人’,我们都是免费的,义务的,成立搜救队这么多年来,每次参与捞尸体,我们都不会向家属要钱。”王保元说。

  有一年,郑东新区的运河淹死一学生,他参与打捞。三天三夜,事毕,学校请他们吃饭压惊,他和队友们都不想让学校请,“既然是义务搜救队,就要做到‘义务’两个字”。

  他告诉记者,尸体打捞工作的确很辛苦,也很让人害怕,心里犯憷。不过他还好,经历得多,没有恐惧感,但其他年轻队员不一样,他们可都吓坏了。这时候,他往往身先士卒。

  “在水下捞人可都是凭个人良心的,捞到捞不到,只有你自己知道,对尸体尊重不尊重,也只有你知道。”他说。

  期盼

  让水上救助和捞尸回归公益

  “荆州事件”出来后,各界纷纷讨伐,站在尊重逝者的立场上,应该终结“捞尸费”,可记者的采访对象,认为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白所长说,捞尸收费等现象,如果不让公司或者个人打捞收费,让捞尸回归公益,那社会上就得有公益性质的捞尸组织存在,来填补市场空白,否则只是句空话,还不如让打捞尸体的人收费。

  “这就要政府出面了,打捞是个危险工作,政府要对公益打捞人员的安全给予保障。”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朝聚教授认为,政府应承担起尸体打捞的公共服务,挽救溺水者的生命、打捞溺水者的尸体,从某种程度上是在挽救社会的道德底线,救助和打捞溺水者有必要回归公益性质。

  白所长建议,国家应该借助荆州发生的这一事件,搞一个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员召开一个座谈会,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而认为打捞尸体收费不是丑事的老刘称,如果不能回归公益,捞尸收费市场也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我们不希望这个市场‘做大’。但是市场不规范,早晚会有人要高价。捞尸毕竟与殡葬业务有相似之处,既然有需求,规范服务、合理定价是应该的。”来源: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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