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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牵绑尸绳”刺痛网民 讨伐不彻底赞美无意义

来源:南方日报
2009年11月04日09:30
大学生救人溺亡 船主称活人不救只捞尸体
搜狐新闻制图
搜狐新闻制图

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真真摄 资料照片

    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真真摄 资料照片


  新闻回顾:荆州2少年不慎落水 3名学生结梯救人牺牲(图) 点击查看专题 现场照片披露

  大学生舍身救人→“渔夫见死不救”→“手牵绑尸绳谈价

  英雄赞歌演变成“讨伐运动”却得到网民力挺———

  讨伐不彻底赞美无意义

  南方日报记者徐剑桥

  实习生李秀婷

  从一场凄婉的英雄悲歌,到“渔夫见死不救”的传言,再到“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的深度刺痛,“湖北三名大学生救人牺牲”事件的真相流变,一波三折。

  隐情在不断被揭开,新的版本不断被产生,关注此事的媒体人和网友,读出了社会道德的沦落,也感受到逼近真相的苦涩。

  但这并非事件带给我们的全部。

  在一场试图对英雄壮举进行宣传的过程中,媒体报道经历了一场挤牙膏式的递进运动,这或许是一种新闻专业主义的博弈———先前千篇一律的“唱赞歌”的典型报道,已不足以让网民满足;当有媒体刊出“渔民见死不救”的报道,舆论讨伐顿时沸反盈天。

  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讨伐如不彻底,大学生们的英雄精神也会失去力度!

  直到11月2日,《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经过更深入调查,证实了“渔民见死不救”的传言不实,而“绑尸要价”确实存在。

  昨日,《华商报》调查文章《大学生救人溺亡,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再次引爆了网络舆论。打捞者“绑尸要价”的照片第一次公之于众,网民怒了。

  英雄已矣,起于网民的民间反思已不绝于网络:当地政府公共管理上的漏洞、紧急救援的缺失,都在被检视。

  在这一波三折的跌宕中“落水”的,还真不少啊……

  10月24日-29日620字的消息让网民不解渴从为英雄唱挽到网络谣传。

  10月24日,湖北荆州宝塔湾。长江大学3名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在营救两名落水少年时不幸牺牲。

  “结梯救人”、“90后大学生”、“见义勇为”,几个关键词的叠加,使得事件在第一时间传遍网络。

  网络盛赞、万人垂泪送别,事件发生后,无论是舆论评价,还是现实的社会反映,足以说明,三名少年英雄的壮举,深深震撼了这个社会。

  过去的十天,有关事件的详尽信息,在不断被披露。

  10月25日,以“英雄挽歌”为主题的报道出现在了各大媒体版面上。当天,《楚天都市报》620多字的报道,成为全国多家媒体的转载源。这条620多字的消息,使人们很快知晓了三位大学生舍身救人的感人事迹。[详细]

  网络舆论反应极快,但很快陷入不满足的状态。在致哀和惋惜过后,对于事件真相的探寻,出现了一些“小道消息”。10月27日,记者在某论坛上看到一条自称是当时在事发现场的大学生发帖,帖子称:在“救人”当日,有渔船停在离落水者不到5米的地方,施救学生下跪请求船主帮忙,船主竟然说“活人不救,只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人民币),晚上1万8,甚至连救生圈都不给。

  律师:湖北遗体打捞者牵尸索价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

  打捞者用绳子绑住遗体,以索要更高价格的行为符合侮辱尸体第三项行为方式。其行为是符合侮辱罪的犯罪构成的。其索要的高价并不是其应得到的适当的合法的报酬。其行为是以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整个行为又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打捞者的行为符合牵连犯的特征,侮辱尸体罪和敲诈勒索罪二罪应从一重罪论处,定敲诈勒索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儆效尤。如此逝去的英雄才能够得以安息,健在遗属才能够得以慰籍,芸芸众生才能够去除心中闷气。望有关部门能够展开侦查,侦查终结是否起诉再给大家说法,最起码让后来者知道,如此索财可能会招致牢狱之灾的…[详细]

  相关评论:

  大学生救人背后相关思考

  渔民的行为肯定不当,但他们会得到人心的处罚。他们是什么人,周边民众知道,在人们为三个失去生命的学生而深觉悲痛时,他们的行为不会得到好的评价。谴责之声冲他们而去,他们如何与熟悉的人相处,如何与自己相处,这就是一种压力,这就是处罚。

  长期以来,我们的道德建设容易树立一些道德高标。对于高尚的逝者,我们当然应该崇敬,但对芸芸众生,也不必去苛求,这大概也是“救人”的原本之意…[详细]

  3名90后大学生救人溺亡再度引发“价值”讨论

  3名“90后”大学生因救人而溺亡的事件传遍全国,引发社会关于“价值”的广泛讨论,也再度引发人们对被称为“迷失的、自我为中心的、无社会责任感的、垮掉的”“90后”的重新认识…[详细]

  90后大学生救人献身引讨论 你会做水中人梯吗?

  如果换作你,会去做一节“水中人梯”吗?“三条人命换来两条命?我觉得还是要看自己有没有救人的能力再说。”华东师大政教系的诸昕雯这样告诉记者。而上海交大电信学院学生方毅则认为,这几个大学生道德高尚,但还是要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救人,不然这种代价实在太大了。也有网友反驳说:在危机时刻,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救人,根本容不得多想值不值?

  上海交通大学思想政治课教师施索华说,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80后、90后都比较以自我为中心,但是这次的事件足以证明他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们的社会提倡发扬集体主义、奉献精神,而传统道德中也包含着。这几名大学生的行为正展现了这样的"人性光辉"。”施索华同时认为,他们的行为并不是用“金子换石头”,这种精神力量足以影响13亿人…[详细]   

  延伸阅读: 

  记者: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要钱(图)

  [调查] 捞尸者挟尸要价属实“见死不救”渔夫喊冤

  [追问] 孙旭阳:谁有权指责“活人不救只捞尸体”的人

  [真相] 长江18位英雄救人前后确实存在四条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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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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