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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河现半截男人腿 警方疑是医疗截肢(图)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9年11月14日05:10
圆圈里为被扔掉的人腿。
圆圈里为被扔掉的人腿。

  吓人 大中桥上扔下半截男人腿

  裹着医用纱布,切面整齐,警方初步怀疑是医疗截肢

  昨日清晨,南京白下区大中桥桥下,几名工人正在施工,突然从桥面上掉下个黑色塑料袋,差点砸到人。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有人乱抛杂物,不久南京市排水处河道管理所李师傅来打捞水面漂浮物,捞出这个塑料袋打开一看吓了一大跳,里面居然是半截人腿。这半截人腿到底是哪里来的,是不是杀人分尸?现场群众议论纷纷。

  桥上扔下一个塑料袋

  昨天清晨7时,白下区内秦淮河大中桥下,几名工人正在施工,刚刚开工10分钟左右,突然桥面上抛下一黑色塑料袋,险些砸中工人。

  电焊工人柏师傅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他们是南京市综合管理处的工人,负责大中桥的桥梁加固工程,正常是早上7点开工,当时有几个工人负责大桥北侧施工。7点10分左右,桥上有人突然抛下一个很大的黑色塑料袋,落入水中溅起大片水花,幸亏工人施工时靠桥面底下,否则就要被砸中。开始大家以为是行人在抛撒垃圾,也没有太当一回事。但那个黑色塑料袋并没沉下去,还漂浮在水面上。

  妈呀,袋里是条人腿

  又过了10多分钟,也就是早上7点半左右,负责清理河道垃圾的李师傅驾着小木船来捞垃圾,将那个漂浮在水面上的塑料袋给拎上了船,等他上岸打开后,半天嘴没合拢,袋子里竟是半截人腿!柏师傅等也闻讯赶来瞧热闹,一看也是吓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乖乖,刚才差点砸到我们的是一条人腿啊!”回过神来后,李师傅急忙拨打110报警。

  李师傅是南京市排水处河道所的一名老工人了,工作职责就是负责打捞河面上的漂浮垃圾。他告诉记者,10多年来,自己曾遇到过跳河自杀的,也有被害的尸体漂浮在自己工作的河道内,很多时候也都是自己驾船打捞上来的,因为别人没有小木船啊,但是这次捞到半截人腿,是我干活10年里的第一次,很抖呵。

  李师傅介绍,清晨7点左右,他开始上船清理河面垃圾,7点半左右,他在大中桥桥下清理垃圾时,就发现有一个黑色塑料袋特别大,捞上船后发现里面还有一个装酒的箱子,也没多想就随手打开了,这一看不打紧,里面竟是半截连着人脚的小腿。这半截小腿应该是从膝盖以下锯下来的,从腿和脚的形状来看,应该是一个男人的右腿,而且脚踝处有一处长长的伤口,还有一条两三米长、沾满血迹的绷带摆在旁边。他后来将纸箱拎到河道西侧靠近南京市实验托儿所的桥面下后,心里有点疑惑:这到底是人腿还是塑料腿,因为这半截腿已经被水泡得走了样。随后他就喊来几位桥下施工的工人,他们一看个个吓得不轻,看清楚确实是人腿,急忙报了警。没多长时间,先后赶来3辆警车,将现场圈起后,他们就开始勘查现场收集物证,整个现场好几名警察,花了大概个把小时才勘查完离去。

  这难道是一起分尸案?

  由于警察现场调查取证时正值市民上班高峰,记者现场看到,桥面上围满了看热闹的市民,并不时有市民作出种种推测,有人说是分尸案,有人说是医疗截肢。

  一位40多岁的男子表示,肯定是杀人分尸,如果是医疗截肢,脚踝处不应该再被砍啊;况且医疗截肢也不会给病人随便带走。又近年关啦,会不会是劫财分尸啊?一位老大爷接着分析,从这半条腿来看,应该是一个男子,因为女人脚小腿肚细;而这个半截腿,脚大腿肚粗,应该是一条男人的腿,不知道会不会是被逼债分尸啊?现在很多讨债公司个个心狠手辣,看到这场面,劝那些嗜赌的、吸毒的、四处借钱欠债的还是小心为好,以免哪天被人剁啦!

  记者再次询问差点被人腿砸到的施工工人,有没有看清楚是谁扔的,但工人表示没看到“扔腿”的人。

  警方怀疑是医疗截肢

  事发后,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洪武路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验。警方证实,黑色塑料袋里确实有一纸箱,箱内有一黄色塑料袋,内裹一层黑色塑料袋,内层包裹类似医用的一次性床单和外用医药纱布,最里层裹着一条成人小腿。经警方法医初步勘验,系男性小腿部,腿部有粉碎性骨折,沿膝部关节切开,刀切面整齐,疑似医疗截肢。

  医疗部门规定,医疗截肢不可能交给家属,医院也不会随便扔,那么这医疗截肢从何而来呢?是家属违反规定偷偷带出医院扔掉?这从情理上似乎说不通;那么是医院违反被截肢体处理的规定?这也很难说。种种疑团弥漫在目击者心中。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延伸采访

  医界人士认为截肢不可能随便扔

  针对警方怀疑是医疗截肢的说法,记者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医务处的杨医生取得了联系。

  杨医生告诉记者,“医院做完手术,怎么会随便把截肢直接交给病人随意处理呢?如果他们随便乱扔,给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恐慌和社会影响怎么办?再说,截肢属于医疗垃圾,不排除带有病菌的可能。”杨医生认为,那截人腿不大可能是医疗截肢。

  记者了解到,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废弃物必须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从产生单位(即医院)收集转运到集中处置地贮存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述活动。国家还明文规定,医疗垃圾必须采用焚烧法处理,以确保杀菌和避免环境污染。那些因病变或者各类事故造成的截肢,属于医疗垃圾中的“组织类垃圾”,考虑到这些医疗组织废物往往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肯定不会让病人随便带走,如果让其带走,病者家属万一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所以医院不会让病人随便带走截肢器官,而会交给专门的医疗废物集收部门集中销毁。

  本报记者 李海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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