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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再推利民新举措 10种慢性病获大额门诊补偿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20日09:22
  日前,青县盘古乡72岁的侯大娘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领取了1000元门诊补偿款。“住院的时候,就给我报销了2万多块钱的住院补偿金,没想到现在又给了门诊补偿。”说起这事,侯大娘乐得合不拢嘴。进入11月份,青县参合农民迎来了一件大喜事,患有恶性肿瘤、肝硬化、肝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特殊慢性病人群可以按比例报销门诊医药费用。

  据悉,为减轻参合农民中部分特殊重大慢性病人的门诊医药费负担,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青县实行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门诊补偿的慢性病包括尿毒症肾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白血病、肝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药物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药物治疗、精神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等10种疾病。

  青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参合农民,凡是因为以上10种慢性病并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且本年度内因该病在医院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均予以补偿。补偿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补偿起付点300元,报销比例40%,年度内门诊最高报销1000元。

  据了解,自11月1日开展这项补偿活动以来,青县已经对11名各种特殊慢性病人群给予门诊费用补偿,共计10316.21元。这一举措受到参合农民的普遍欢迎。(通讯员苏炳松姚留义记者康学翠)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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