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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5%市民受害不报警 主因觉得破案机会不大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2月01日04:20
  认为破案机会不大

  昨天,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发布了2009年“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按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常住人口等比抽样的方法,成功电话访问了1033位市民。

  调查显示,夜间盗窃案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以白云、番禺、花都、萝岗四区较为明显。

  文/记者罗桦琳 通讯员刘荣新

  受侵害率与往年持平

  受访者的受侵害率在前三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保持在8.4%,与去年资料持平,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持续压制。

  从2002年~2009年的追踪数据可以看出,2002年时社会治安最好,受侵害率为4%,2005年最差,受侵害率高达13.1%。

  夜间案件大幅增加

  犯罪类型中,盗窃所占比例最大,为54.2%,扒窃为24.1%;其次为抢夺与诈骗,比例分别为8.4%与7.2%。手机或上网收到诈骗信息、固话收到诈骗电话等情况也有明显增加。

  夜间案件有较大幅度增加。调查显示,发生在下午18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的案件数量比例为61.2%,与去年相比,升幅达18.8个百分点。

  受害地点主要在家

  从受害地点看,主要集中在家中,被选比例为42.2%,其中发生在家中的盗窃比例较去年更是大幅上升25.3个百分点。而在公开场所,如商场、公交车上、公车站与繁华马路等受侵害的比例合计仅为20.4%,比例较2008年下降15.9个百分点。

  周边区域治安较乱

  受侵害地点较多集中周边区。番禺区、白云区、花都区、萝岗区这4区受侵害案件所占比例为50.5%,而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四个中心城区所占比例为39.6%。

  仅两成五受害者报案

  受侵害后有报警的比例仅为25.6%,与2008年的资料(31.3%)相比有所下降,降幅为5.7个百分点。

  约七成五的受害者没有报警,最主要是觉得破案机会不大,比例为50.0%;其次是受害者损失不大,比例为41.7%;38.3%的受害者怕麻烦,23.3%的人认为即使破案,损失得不到补偿。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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