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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程序失误”也要勇于担责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03日21:26
  新华网杭州12月3日电题:“程序失误”也要勇于担责

  新华社记者李亚彪、傅丕毅

  针对同款、同批次农夫山泉、统一企业“问题饮料”样品的检验,竟然得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海口市有关部门已承认“检验程序失误”,却对责任问题推三阻四,声称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后再表态”,甚至阻拦记者采访,态度令人遗憾。

  根据法律规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初检结果无关紧要。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同时涉及企业的市场信誉,无论哪一级机关做质检,都应当怀着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出了差错,即便是“程序失误”,也应该拿出一个公众能够看清楚、想明白的说法,勇于纠正错误。

  勇于纠正错误,是澄清事实、维护人民知情权的必然要求。虽然“问题饮料”检验有了最终结果,可涉事企业与消费者对“相互打架”的检验报告仍然“一头雾水”,破解这个谜团需要涉事部门积极行动。

  勇于纠正错误,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食品检验专业性极强,必须有专业、权威机构介入并提供科学的结论。正常情况下犯点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视错误、纠正错误。对待错误没有认真、科学的态度,就难以避免重蹈覆辙。

  错误的事实摆在眼前,不是一个简单的“程序失误”说法可以交账的。相关单位不应该拖延,而是应该拿出承担责任的勇气。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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