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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让居者有其屋 淮安13万能买一套商品房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09年12月09日14:20

  中国江苏网记者方武杰报道:普通百姓花13万就可以在市区买一套70多平方的商品房,这绝对不是天方夜谭,淮安清浦区的周女士就是直接受益者之一。这是淮安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出的就住房保障及房地产调控的创新模式——购房家庭与政府资助形成7:3或者5:5的“共有产权房”。

  和政府共有产权是真解困

  说是13万买了这套房子,严格的说并不准确。这套房子市场价近20万,周女士买房时自己掏的钱还远远不到13万,中间的差额让人难以置信。

  周女士是磷肥厂的职工,单位倒闭后,原来住的公房无人修葺,外面大雨,房内中雨,俨然已经成了危房,但是这片居住区却一直无人开发。象周女士这样买不起房的人,都属于住房困难户,急需住房保障。

  淮安市政府知道此事后,经现场考察,决定集体搬迁,将原房房改,再拆迁。这样周女士用老房子冲抵,于2007年搬进新小区商品房,自己只花了一万八千多元钱。这套新居,周女士占70%产权,另外的30%产权为政府所有。

  相比之下,家住福新花园的郑楠芳女士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的是5:5的保障模式。

  47岁的郑女士自单位倒闭后,每月领低保240元维持生活,并为别人带孩子贴补家用。她住的房子是1958年盖的20平方老平房,也是急需住房保障的对象。今年9月,根据淮安住房保障新政,郑女士如愿的搬进了新小区,住进了一套59.6平方的商品房。这套市场价13万多的房子,她只出了一半的钱。

  原价购买政府产权很优惠

  周女士说,和政府共有产权真是解决了大困难了,在5年或8年之前,会把那30%的产权也买下。

  按照过去的操作模式,周女士应该进入传统的经济适用房,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已是众所周知。按照淮安市推出的新保障模式,周女士以买经济适用房的钱,住进了出让土地性质的商品房,随着房子的增值,个人资产也随之上升。她说将会把政府所占的30%也买下。但是对于她这样经济情况的人来说,买下那继续增值的30%产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是周女士对此一点也不担心,按她的话说,是政府的政策好。

  这一政策的创新和全力推出者正是淮安市房产局局长邵明。邵明告诉记者,就周女士的情况看,政府所占的30%产权在供应初期的价格为6万出头,随着房价的攀升,无论增值多少倍,周女士在5年内购买的话,只按照原供应价格结算。也就是淮安市政府为周女士提供了5年的无息贷款。在5年后8年内购买的话,一样参照原供应价格,加上当年的利息结算。

  有了房子住,又有这么惠民的政策,周女士没有任何生活上的包袱,5年或8年内拥有100%产权是没有问题的。她对此充满信心。这也正是这一制度设计所希望的,收回资金又可以用于新的住房保障,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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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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