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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热议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国标委回应质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9日16:30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整车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说明指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采访中发现,这一说明并没有平息消费者和企业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问题的争论。昨日(12月8日),记者就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

  权威观点

  车速:设限对接不合适

  天津自行车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邢纪骅表示,以电动轻便摩托车最低设限指标与电动自行车最高设限指标“无缝对接”的做法并不合适。因为几乎所有交通车辆产品的技术规范都是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需要,对车速等主要技术指标采取高限控制,专门设定最低技术指标对产品的技术品质和安全性能没有实际意义,而且会危及产品的可靠性。

  车重:仅靠车重无法界定

  邢纪骅认为,把整车整备质量(即车重)作为两类产品的定义性技术指标并没有实际意义。“实际上,保证在最高设限车速时的车辆强度与安全才是电动车产品的本质属性与基本要求,单纯增加或减少车重都不能保证车体强度与行驶安全。”他表示,从实践标准看,仅靠车重指标,既无法界定两类电动车产品的不同属性,也不可能清楚地识别电摩、轻便电摩与电动自行车的外观特征。

  网上调查

  近七成网友表示反对

  对于电摩新标准,市民有什么看法?在新浪网发起的“你认为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车是否应按机动车管理”的调查中,截至昨天下午5:45,共有137245名网友参与了投票,其中有68.4%的网友认为“不应该,骑电动车人群改走机动车道安全无法保障;如果驾驶电动车需考驾照和上牌照,将增加居民生活成本”。仅有29.3%的网友认为“应该,电动车速度过快将对行人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规范制造标准有利于监管以及分清赔偿责任”。另有2.3%的网友表示“不好说”。

  国家标准委释疑三大疑问

  疑问一:新标准何时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中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最大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中规定了电动摩托车的相关标准,明年1月1日起相关标准就会生效。

  疑问二:新标准如何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后,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严格按照“电摩新国标”衡量,市场上80%以上的在售电动车都不合格,新国标出台是否意味着目前常见的不少超标电动车都将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要和机动车一样上牌照、考驾照才能上路呢?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只是负责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的制定工作,执行则由相关部门负责。“对于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于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由交管部门负责。”

  疑问三:二者如何区分

  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说明指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那么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如何区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而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具有骑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使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重量超过40公斤、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助力自行车就是摩托车的观点是不确切的,这两项指标,违反的是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要求。”今年6月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各成体系,产品概念和技术要求清晰,便于分清种类和规范管理。这些标准既对生产企业发展给予了充分的空间,又使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既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又有利于我国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新标准的出台更加注重了保护人力自行车和行人的安全,也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国电动车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网友观点

  质疑一:时速20公里是否标准太低?

  江苏南京网友:我体重63公斤,百米12秒(大约30公里/小时),按标准我也属于机动车啊。

  河北网友:我的电动车最快的时候,顺风是25公里/小时,逆风是15公里/小时,没风正好20公里/小时。你说,这顺风的时候,我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质疑二:40公斤标准是否太轻?

  天津网友:我的几辆电动车重量都在40公斤以上,光电池就要10公斤啊。我觉得它不是电摩,但就是重量达标了。我骑车从来没超过20公里/小时,我的这些电动车难道都成机动车了?

  质疑三:电动车上快车道安全吗?

  苏州网友:我每天上下班都骑电动车,如果以后让骑电动车的都走机动车道我肯定不敢,太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了。

  质疑四:会否滋生新的收费?

  江苏无锡网友:骑电动车还得考驾照、买保险,那我还不如去买辆小排量汽车,但这又得多花不少钱。(记者 苗娜 姚华 程谟思) (来源:城市快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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